賀逢圣,字克繇,一字對揚,(1587明神宗萬歷十五年~1643明思宗崇禎十六年),明江夏(今湖北武昌)人。與熊廷弼少同里而不相能。為諸生,同受知于督學熊尚文。熊尚文并奇二生,日:“熊生,干將、莫邪也;賀生。夏瑚、商璉也。”舉于鄉。家貧,就任應城教諭。明神宗萬歷四十四年(1616),舉殿試第二。授翰林編修。
明熹宗天啟間,為洗馬。當是時,熊廷弼已再起經略遼東。廣寧之敗,同鄉官吏將為熊廷弼訴冤,恐賀逢圣阻之,賀逢圣作色日:“此乃國家大事,吾安敢小嫌介介,不以明!”即具草上之。湖廣建魏忠賢生祠,魏忠賢聞上梁文出自賀逢圣之手,大喜,即日召見賀逢圣,賀逢圣日:“誤,借銜陋習耳(僅僅是借這所破房子練練字罷了)。”魏忠賢大恨。次日,即削賀逢圣籍。
明思宗即位,復官,連進秩。明思宗崇禎九年(1636)六月,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人閣輔政,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大學士。崇禎十一年(1638),致政。崇禎十四年(1641),再入閣。崇禎十五年(1642),再致政。賀逢圣為人廉靜,束修砥行。明思宗遇事頗急躁,賀逢圣終無所匡言。及予歸告,感激大哭,伏地不能起,明思宗亦動容。
崇禎十六年(1643)春,張獻忠接連攻陷蘄、黃,進逼江夏。有一門生尹如翁持一僧帽,袈裟勸其離開武昌,賀逢圣不為所動。五月,攻陷武昌,執賀逢圣。賀逢圣叱日:“我朝廷大臣,若曹敢無禮!”起義軍麾使去,賀逢圣遂投墩子湖死。南明福王時,贈少傅,謚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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