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存禮小傳
江存禮(1299-?),字學庭,號敬心。為江西南城遷入蒲圻第五代,元代國子監祭酒、翰林院侍講學士、南臺御史。封莒國公(秩正二品),謚文正,奉旨安葬在蒲圻官塘驛紗帽山,當時建有牌坊、神道。
江存禮于元朝泰定三年(1326)參加湖廣鄉試,取中第十八名舉人,時年27歲。當時朝庭特派主考官揭溪斯是元代儒林四杰之一,試題為《大別山賦》,揭溪斯閱卷后在江存禮試卷上批注:“大別屹立江漢,是子奇崛,與山爭雄。”后江存禮與瀏陽周鏜、武昌聶炳稱為“同第三杰”。泰定四年三月參加三年一次的會試和殿試,登進士第,江存禮居左榜(漢人、南人)第十五名。
進士及笫后,江存禮授茶陵州同知,后調任國子監助教、博士、遷升司業,元朝至正中期為國子監祭酒,成為全國掌管文化教育的最高行政長官。《元史》稱“國子祭酒掌全國學之教令,統領全國府、州、縣官學,并擔任皇太子的老師,協助朝庭治理國家安撫百姓,是國家重臣,皆德尊望重者為之。”授翰林院奉直大夫、侍講學士。明初孔邇述《云蕉館紀談》記述,江存禮為元順帝講課時常告誡皇帝應勤謹治國,“講《易》之太極,言亨屯循環,治亂倚伏,唯在人君謹之,斯為得爾。帝悅,賜宴崇文閣,詔自今講讀明于勸戎者例皆賜宴,名“光儒宴””。 江存禮晚年在任江南諸道行御史臺御史(從二品職)時去世。元朝設中書省(行政)、樞密院(軍事)、御史臺(監察)三大中央機關,因地域廣大將全國11個行中書省185路分設中、西、南三個“御史臺”22道肅政廉訪司。“東南諸道行御史臺”(即南臺,明朝后俗稱九省都察院)“以監臨東南諸省(江東、江西、浙東、浙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九道及海南),統制各道憲司,鎮遏軍民、察吏貪廉、糾察非違”。
據1522年蒲圻《江氏族譜》記載,江存禮后代“詩書仕宦、一門競秀”,其子江大材“閭人稱江十萬,在荊港、長侖、鐵山、窯頭等處建倉積谷數萬,每飯擊鼓集人,散財濟眾,遇饑荒盡以其谷發救咸嘉蒲湘各鄉之人”。其孫江朝宗(舉人)任三江府(今越南永富省)通判。曾孫江友淵(進士)任宣化縣令。玄孫江旭授承德郎、戶部主事;江盛(舉人)任吳江縣令;江洪(進士)授戶部主事、升山東參議;江浩(舉人)任江西廣信府推官。五世孫江師古(進士)官戶部主事,授翰林院奉議大夫、員外郎。
江存禮因在朝任職四十余年并在官任上去世,作品可能沒有結集出版,現僅存35歲以前《江同知存禮詩》一卷42頁。《大別山賦》、《炎陵廟》、《赤松山》、《劉孝子傳》等作品散存于《元詩選癸集》、《大明一統志》、《湖北詩征傳略》、《古今圖書集成》、《四庫全書補遺》、《炎陵志》等書。據明代蒲圻大學士廖道南記載,曾在翰林院親見江存禮銘記碑刻,明初《寰宇通志》、《古今圖書集成》等記載:“江存禮其文章、事業并為時所推重,后進之士仰之如泰山北斗”。
附:存禮公生平考
蒲圻《江氏族譜》由十世祖師古公于1522年首修,時距五世祖存禮公生年223年,譜志存禮公生平記載簡略,根據史料考據如下:
一、生卒時間
1、生年:《大明一統志》及譜載“元泰定三年(1326)鄉試,時年二十七”。其生年應為1299年(元大德三年)。
2、卒年:《古今萬姓統譜》(明·凌迪知撰):“學庭南城人…任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時卒”。《江氏史話》(江西社科院):“江存禮…任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時卒”。其時不詳,應為元末。
二、籍貫名字
《元詩選》(癸集之丙·江同知存禮詩):“存禮字學庭,盱江人,占籍蒲圻”。
《大明一統志》(卷五十三):“江存禮,字學庭,南城人,寓蒲圻,…”。
《寰宇通志》(卷四十二科甲頁進士錄):“江存禮,建昌府南城人”。
《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匯·氏族典):“江學庭,南城人,…”。
《古今萬姓統譜》(明·凌迪知撰):“江學庭,南城人…”
《四庫全書補遺》(集部·笫四冊《燕石集》附錄):“南城江存禮學庭”。
三、科舉功名
舉人:《大明一統志》等及譜載“泰定三年(1326)中鄉試第十八,…明年登進士第。”
進士:《元史·選舉志》:“泰定四年(1327)三月丙午,廷試進士李黼、阿察蘇等八十六人,賜進士及第。左榜(漢人、南人)59人,右榜(蒙古人、色目人)27人”。存禮公列左榜15名(二甲)。
四、任職封誥
1、《元史·選舉志》:“狀元授從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授正七品,第三甲授從七品”。存禮公初授之職應為正七品,時年28歲。
2、同知:《元史·本紀三十四》:“至順元年(1330)春,二月庚戍,茶陵州民饑,同知江存禮以所授敕質糧三千石賑之”。《元詩選》(癸集之丙·江同知存禮詩):“…存禮仕至同知”。元朝部、院、州、府設同知(副職)一員,中州同知為從六品。同時存禮公遺詩《炎帝廟》、《赤松壇》等寫的是當時茶陵州(今株州炎陵)勝跡,應為茶陵州同知,時年31歲。
3、國子助教:《元史·百官志》:“國子監設助教,從六品上”。 《燕石集》(附錄,元宋褧撰):至正六年(1346)“國子助教南城江存禮學庭”悼宋褧(1294-1346,翰林直學士兼國子司業)詩二首,其時47歲。
4、國子司業:國子監副職,為正五品。元朝成廷珪《居竹軒詩集》“劉孝子傳”前記:“陳祖仁記其事,司業江存禮因作劉孝子傳題其后”。陳祖仁是1342年進士,后授翰林院修撰、同知制誥。此時存禮公年50歲以上。
5、國子監祭酒:《元史·百官志》:“國子祭酒一員,秩從三品”。 《大明一統志》:“江存禮,字學庭,…官至國子祭酒,謚文正”。《古今圖書集成》:“江學庭,南城人,仕至國子祭酒…”。明初孔邇述《云蕉館紀談》:“江學庭為祭酒,帝幸國學,講《易》之太極,言亨屯循環,治亂倚伏,唯在人君謹之,斯為得爾。帝悅,賜宴崇文閣,詔自今講讀明于勸戎者例皆賜宴,名‘光儒宴’”。據《元代國子監研究》(中山大學王建軍)及《元大都國子監經師考》(祝思雨),元順帝至正(1341-1368)28年中有12任祭酒,存禮公為后任右丞相的袁煥之后第十任祭酒,即1358年后,時年約60歲左右。
6、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古今萬姓統譜》、《江氏史話》等:“江存禮…任九省都察院吏部天官時卒”。
明初改御史臺為督察院,“九省督察院”是明朝時對元“江南諸道行御史臺”的俗稱,江存禮在任江南諸道行御史臺御史(從二品職)時去世。元朝設中書省(行政)、樞密院(軍事)、御史臺(監察)三大中央機關,因地域廣大將全國11個行中書省185路分設中、西、南三個“御史臺”統22道肅政廉訪司。“東南諸道行御史臺”(即南臺)“以監臨東南諸省(江東、江西、浙東、浙西、湖南、湖北、廣東、廣西、福建九道及海南),統制各道憲司,鎮遏軍民、察吏貪廉、糾察非違”。
7、翰林院奉直大夫、侍講學士
“奉直大夫”:文散官名,為元代四十二級文散官的二十八級,為從五品。
“侍講學士”:《元史·食貨志》:元朝翰林院侍講學士月俸95.3貫、米9.5石,秩從二品 。(各部尚書月俸78貫、米8石,秩正三品。)
8、莒國公:《古今萬姓統譜》、《古今圖書集成》:“江學庭,…然卒贈莒國公,謚文正”。“國公”為正二品封爵。(元朝時封爵:一品王,從一品郡王,二品國公,從二品郡公,三品郡候,四品郡伯)
9、謚文正:謚,古代帝王或高官死后評給的稱號,文正被認為是人臣極美的謚號。《明會典》記載,文臣謚號等級最高的是“文正”,其次是“文貞”,其后依次為成、忠、端、定、簡、懿…等32字。“文正是謚之極美,無以復加”,“生晉太傅,死謚文正”是為人臣者追求的最高目標。
四、后世評傳
《大明一統志》:“江存禮,…其文章、事業為時所推重”。
《元詩選》:“存禮字學庭,…時與瀏陽周鏜、武昌聶炳同時掇紳,相與麗澤,克顯厥名”。
《翠屏集》(1370年石光霽刻)、《列朝詩集》、《全明詩》:“張以寧與同年江學庭、黃子肅諸老俱有聲當代”。
《古今圖書集成》:“江學庭,…以文章事業推重當時,后進仰之若山岳”。
《寰宇通志》:“江學庭,……其文章、事業并為時所推重,后進之士仰之如泰山北斗”。
五、遺存著作
《大別山賦》:《漢陽府志》卷之六,《大明一統志》卷五十三,《湖北詩征傳略》卷四。
《游赤松仙道觀》:《大明一統志》卷五十三。
《炎帝廟》:《炎陵志》紀詠卷,《元詩選》癸集之丙。
《赤松壇》:《元詩選》癸集之丙,《大明一統志》卷五十三。
《題雙虹橋》:《元詩選》癸集之丙。
《福濟廟》:《元詩選》癸集之丙。
《劉孝子傳》:元成廷珪《居竹軒詩集》。
《建言從祀》:《劉文靖公文集》卷二十七附錄。
《悼宋褧詩二首》:《四庫全書補遺》(集部·笫四冊《燕石集》附錄)。
(元代著名文學家張以寧(1301-1370)《翠屏集》和詩:《送同年江學庭弟學文歸建昌》、《祭酒江先生見和再次前韻》)。
(2012年江勝軍考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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