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為民的好官拓澤忠
作者:羅時偉 來源:本站 時間:2012-2-22
拓澤忠,號壽珊,漢族,清光緒十九年(1893)生于貴州省福泉縣龍昌鎮長沖村麻,1961年去世。
其父世林,清末遷居貴陽經商。澤忠自幼隨父在貴陽讀書,清宣統二年(1910)于官立模范小學堂畢業后,升至立模范中學堂,后來考取公費留學日本,入明治大學政治經濟系學習。
澤忠于日本明治大學畢業后回貴陽,任省立女子師范學校教員。民國6年(1917)加入中國國民黨。民國16年(1927),貴州實行考試錄用縣長制,他應考并被錄取,先后任羅斛(今羅甸)、鎮寧、獨山、下江(從江)、荔波、遵義、修文、平越等縣縣長。民國24年(1935)12月至民國31年(1942)7月任麻江縣縣長。
他在擔任麻江縣縣長期間,處處為民著想,盡心盡力為老百姓做好事,做實事。
發展農業,增加農民收入。澤忠在縣政會議上作出決定,鼓勵農民積極造林和開荒種糧,規定:凡懇荒1 0畝以上種植糧油作物者,發給獎金5元法幣。經幾年努力,民國30年(1941)全縣共開懇1474畝荒地種糧食作物,開辟林場20多處,種植油桐157萬株,種油茶、漆樹8萬多株,年產外銷桐油15萬公斤,茶油5萬公斤,大大增加了地方財政和農民的經濟收入。
身先士卒,修建公路。民國25年(1936),為開掘鄉村公路,熱天光著頭與民工同曬,雨天與群眾同淋,只要縣府沒有重大事情,他經常往來于公路修建工地督查和現場辦公。澤忠身先士卒的行動感化了群眾,激發了群眾修路的熱情,促進了全縣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至民國27年(1938),麻江縣成為全省鄉鄉通公路的四縣之一。民國27年至民國30年(1938—1941),他征調麻江縣民工,修筑了黔桂公路大爐鎮至大塘段25公里,陸家橋至三都公路麻江段36公里,麻江至大良田公路4公里和黔桂鐵路都筑段楊柳街一帶路基工程,進一步改善了麻江縣的交通條件。
抓教育事業,提高人民文化素質。民國25年(1936)冬,全縣高小畢業生在麻江縣城舉行會考,學生總數不到80人,說明當時教育事業的落后。為改變這種落后狀況,民國28年(1939),在有關人士的支持下,澤忠主持籌建校舍,購置設備,延聘教師,創辦了麻江中學并兼任校長,在辦學初期,他每月至少到校檢查督促工作一次,還經常給學生講話,對樹立良好校風起到了積極作用。在抓中學教育的同時,狠抓小學教育的發展,積極扶持農村興辦小學以取代私塾,使全縣小學教育有了較快的發展。到民國30年(1941),縣立和保立小學由民國25年(1936)的29所發展到77所,在校學生也由民國25年(1936)的1600多人發展到12649人。為提高師資隊伍素質,民國30年(1941)寒假期間,他主持舉辦小學師資培訓班,親自講授教育行政課,并將培訓的100余人分配到各小學任教。
發展體育事業,豐富人民精神生活。民國26年(1937)初,他組織民工在鳳凰山半腰開辟了一個約1.6萬平方米的運動場,可容納5000多人。當年8月,縣政府出資2000元大洋,在該運動場舉辦了全縣小學生運動會,除了全縣小學生參加外,特別邀請下司、銅鼓、白午、大中、青崗、曼洞等地苗族青年及少數民族文藝人才參加。這次運動會成為麻江有史以來的第一次體育盛會,運動員和觀眾多達兩萬多人。前來參賽的運動員及工作人員的食宿由縣政府統一安排。運動會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賽跑和跳高、跳遠、標槍、鐵球、籃球等10多個比賽項目。運動會期間,還安排少數民族青年及民族文藝人才表演蘆笙舞、銅鼓舞、民族舞蹈等文藝節目,豐富了運動會內容,活躍了運動會氣氛。
籌資出版民國《麻江縣志》,為麻江留下歷史巨著。民國《麻江縣志》早在民國18年(1929)寫成初稿,歷經8任縣長,均因經費困難無法付印,澤忠任麻江縣長期間,多方籌措資金,得到麻江籍省城富商戴蘊珊等人士資助,終于付印。這部經過2任縣長倡議和主持編修的第一部《麻江縣志》,在他的努力下,終于在民國27年(1938)印刷出版,為后人留下了一部珍貴的歷史百科全書。
尊重和團結少數民族,倡導和推行民族大團結。在民族歧視思想盛行的背景下,澤忠在少數民族地區為官,能同少數民族打成一片,尊重和團結少數民族同胞。他在麻江的一次酒會上,遍問在座人士是什么民族,有的人在公眾場合不敢稱自己是少數民族,而異口同聲回答說:“是漢族”。他了解人們的內心,而后帶頭說:“我的祖先是北狄人,是拓跋氏的后裔,我也屬于少數民族”。他這樣一說,讓在座的人們解開了思想隔閡,感到他不歧視少數民族,能與少數民族同胞打成一片,有一種親切感,并拉近了政府官員與少數民族同胞的關系。在民國26年(1937)舉辦的全縣小學生運動會中,邀請下司、銅鼓、白午、大中、青崗、曼洞等地苗族青年及少數民族文藝人才前來參加并進行民族歌舞表演,招待他們食宿,為參賽的各少數民族村每村發一面錦旗,每人發一牧銀質紀念章,使政府與少數民族同胞的關系更加融洽,為民族大團結開辟了新篇章。
嫉惡如仇,嚴懲貪官。麻江縣經費局長饒重熙貪污大洋2142元案,歷經三任縣長均處理不下,澤忠到任后,親自開庭審判這個懸案,判決饒具保限期賠退,大快人心。民國30年(1941),果斷糾正縣府主任秘書梅友松錯判吸毒的裁縫何秉坤死刑一案,在民間傳為佳話。同年,在組織民工修建公路中,他經常深入工地了解關心群眾生活,當他聽到下司、宣威兩區民工反映吃飯不飽時,及時組織清查,追究帶隊人,并責令有關人員退出克扣民工的伙食款,使民工的伙食得到了改善。
調整行政區劃,方便群眾辦事。民國28年(1939),督修陸家橋至三都公路麻江段工程時,常留宿拔茅堡(屬爐山縣),當地群眾紛紛反映交糧辦事不便,強烈要求劃歸麻江管轄。他受命于民,據理力爭,多次向省政府報告,終于在民國30年(1941)獲得批準,將與爐山縣交叉分布的拔茅堡、隆昌堡、淑里堡劃歸麻江縣管轄,滿足當地群眾心愿,得到群眾稱贊。
不畏強暴,為民撐腰。民國31年(1942)夏天,駐麻江縣陸軍通信兵學校特務連李班長買菜欺行霸市,毆打賣菜農民,激起群眾公憤,澤忠令警察將兇手抓到縣政府審訊。陸軍通信兵學校教育長童元亮派人保釋無效后,令特務連荷槍實彈包圍縣政府要挾放人。他不但不屈服,而且通知各鄉壯丁持械集結縣城與國民黨特務連官兵對抗。因陸軍通信兵學校官兵日常紀律松馳,早存民怨。拓縣長一呼百應,半日內,各鄉鄉丁即遍布城郊各處隘口,進逼該校。童元亮忙向“都勻炮校”求援,雙方對峙一整天,誰也不肯退讓。國民黨中央指派貴州省主席吳鼎昌前往處理未果,又指定小諸葛白崇禧親赴麻江調解。白崇禧到麻江后,弦外有音地說:“一個小小的拓澤忠,能對群眾一呼百應,好極,好極!”轉身又指責童元亮說:“你童元亮堂堂一個中將,惹出此事,成何體統?”校、地雙方懾于白的威勢,皆閉口無言,于是一場干戈就此得以平息。
澤忠與國民黨陸軍通信兵學校發生沖突后不久,省政府以他冒犯軍方為由,于當年7月將他解職調省,從此結束了他15年的從政生涯。他離開麻江時,沿街家家戶戶門前擺上清水、明鏡為他送行。后來,紳民們還在麻江城郊的江水橋畔修建“拓公亭”,以紀他的政績與功德。
拓澤忠在麻江等地擔任縣長期間,積極為民造福,深得百姓擁戴。福泉縣龍昌鎮長沖村馬界組為拓氏祖墳,當地有村民欲挖拓氏祖墳為土,當地一個很有名望的鄧起宇老人說,拓縣長是一個為民做事的好官,我們不應該破壞他家的祖墳,而應維護拓氏祖跡的完整,制止了個別人欲平墳為土的行為。這雖是一件平凡小事,卻從一個側面證明了拓縣長在民眾心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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