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桂馨(1884.03.23-1966.09.14) 字佩蘭,山西省寧武縣人。生於1884年3月23日,卒於1966年9月14日。自幼入私塾,后來中秀才。1902年,入山西大學堂西齋學習。1906年,參加中國同盟會。1907年,留學日本。在東京警察學校學習。1908年歸國。此后歷任神池縣自治傳習所所長、太原禁煙局委員等職務,后擔任新軍第四十三混成協第八十五標軍需官。
辛亥革命爆發后,1911年10月28日,南桂馨參加了發動太原起義的決策會議。太原起義成功后,他奉山西軍政府之命,赴南京求援。南北議和期間,他敦請孫中山嚴拒袁世凱不承認山西省為起義省份的圖謀。中華民國成立后,南桂馨歷任山西巡警道、代理晉北鎮守使、河東籌餉局局長、糧服局長、同武將軍公署參謀長。1917年(民國6年)9月,出任山西全省警務處處長兼省會警察廳廳長。
閻錫山投向國民政府后,1928年2月,南桂馨任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太原分會委員。1928年3月,任山西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廳長。1928年6月,出任天津特別市政府市長,在任3個月。此后,歷任中國國民黨山西省黨務指導委員、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閻錫山在中原大戰中敗北下野后,1930年(民國19年)11月,南桂馨調任陜西省政府委員。1931年(民國20年)10月,被任命為立法院立法委員。1935年(民國24年)6月,調任河北省政府委員。他還擔任全國水利委員會委員。
抗日戰爭期間,他在天津閑居,拒不出任親日政權職務。1946年(民國35年)11月,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民國36年)3月,任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常務委員。1948年3月,任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同年任傅作義部顧問等職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他擔任了聯合銀行董事、山西省政協委員、北京市文史研究館館員等職。
1966年9月14日,南桂馨在北京病逝,享年83歲。著有《山西辛亥革命前后的回憶》、《劉申叔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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