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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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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實,號迂叟,陜州夏縣涑水鄉(今山西夏縣)人 [1-2]  ,世稱涑水先生 [3]  。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自稱西晉安平獻王司馬孚之后代。
宋仁宗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及第,累遷龍圖閣直學士。宋神宗時,反對王安石變法,離開朝廷十五年,主持編纂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鑒》。歷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元祐元年(1086年),去世,追贈太師、溫國公,謚號文正。名列“元祐黨人”,配享宋哲宗廟廷,圖形昭勛閣;從祀于孔廟,稱“先儒司馬子”;從祀歷代帝王廟。
為人溫良謙恭、剛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奮。以“日力不足,繼之以夜”自詡,堪稱儒學教化下的典范。 [2]  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稽古錄》、《涑水記聞》、《潛虛》等。
早年經歷
司馬光彩像
司馬光彩像 [5]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今河南光山縣),此時其父司馬池任光山縣令, [4]  [6]  所以給他起名光; [2]  六歲時,司馬池就教司馬光讀書,七歲時,不僅能背誦《左氏春秋》,還能講明白書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這一件震動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 ,司馬光隨父親司馬池從東京出發,一路經洛陽、潼關、寶雞,過秦嶺,前往四川廣元,出任利州轉運使,在棧道上遇著巨蟒,他沉著冷靜地手持利劍,扎進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滾下了深不可測的棧道下邊。 [7] 
司馬光的博學來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學強識,另一方面他的父親也著意培養。他既誠實聰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親喜愛。同時,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談,司馬池總好把他帶在身邊。耳濡目染,使司馬光不論在知識方面,還是見識方面,都“凜然如成人”。好多當時的大臣、名士,都很賞識司馬光。 尚書張存主動提出將女兒許配給司馬光。擔任過副宰相的龐籍在司馬池死后,把司馬光當成自己兒子一樣培養、教育。司馬池輾轉河南、陜西、四川各地為官,始終把司馬光帶在身邊。所以,司馬光在十五歲以前就跟隨父親走過好多地方,在這些地方訪古探奇,賦詩題壁,領略風土人情,極大地豐富了司馬光的社會知識。 [7] 
步入官場
寶元元年(1038年),司馬光十九歲,他參加了會試,一舉高中進士甲科,從此步入仕林,初任華州(今陜西華縣)判官。此時司馬池正任同州(今陜西大荔)知州,兩地相距較近,司馬光經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結識了同科進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當推官,雖比司馬光大二十多歲,但兩人很談得來,經常在一起交流學問,談古訪今,成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張存的女兒結婚。 [7] 
寶元二年(1039年),因父親調往杭州任職,司馬光辭掉華州判官,改任蘇州判官。正當他懷著遠大的抱負,在仕途上步步上進時,他的母親病逝了。按照封建禮教,他必須辭官回家服喪三年。在此期間,北方黨項族人元昊稱帝,建立了西夏國,西夏為了擺脫對宋朝的臣屬地位,同宋朝發生了戰爭,宋朝連連失敗。宋仁宗為了加強軍事防御力量,要求兩浙添置弓手,增設指揮使等官職。司馬父子認為這樣做,并沒有什么好處。于是由司馬光代父草擬《論兩浙不宜添置弓手狀》,從各方面闡述添置弓手增設武官。 [7] 
慶歷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馬池病死在晉州,司馬光和兄長司馬旦扶著父親的靈柩回到了故鄉夏縣。雙親的相繼去世,使司馬光悲痛萬分,他嘆息“平生念此心先亂”。但他在居喪期間,把悲哀化作發奮讀書作文的動力,以排遣無盡的悲傷和寂寞。在此期間,他讀了大量的書,寫了許多有價值的文章,如《十哲論》、《四豪論》、《賈生論》,對一些古人古事,根據自己的見解和感受,提出見解。 [7] 
在居喪三年的時間里,他了解了許多下層社會生活的情況。慶歷四年(1044年),二十六歲的司馬光服喪結束,簽書武成軍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將作監主簿,權知豐城縣事。在短短的時間里,就取得“政聲赫然,民稱之”的政績。 [7]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閱讀典籍,寫下不少論文,如《機權論》、《才德論》、《廉頗論》、《應侯罷武安君兵》、《項羽誅韓生》、《漢高祖斬丁公》、《甘羅》、《范睢》、《秦坑趙軍》等幾十篇。 [7] 
司馬光像
司馬光像 [8]
慶歷六年(1046年),司馬光接到詔旨。調他擔任大理評事、國子直講。赴京之日,僚友們空府出動,置酒為他餞行。司馬光為大家的熱情所感動,即席賦詩:“不辭爛醉樽前倒,明日此歡重得無?追隨不忍輕言別,回首城樓沒晚煙!”這時司馬光意氣風發,雖然宦海茫茫,風云莫測,但仍懷著激動的心情來到京都。 [7] 
慶歷七年(1047年),司馬光二十九歲,貝州農民王則起義,攻占貝州城,號稱“東平郡王”。這時司馬光父親好友龐籍在朝為樞密副使,掌管全國軍事要務。司馬光寫了《上龐樞密論貝州事宜書》,為盡快平息起義給龐籍獻計獻策。具體建議“以計破”,威脅利誘并用,進行分化瓦解,只誅“首惡”,余皆不問。實際上起義軍只堅持66天,首領王則被殺,其余盡皆焚死。 [7] 
皇祐元年(1049年),龐籍升任樞密使,舉薦司馬光任館閣校勘,但沒有得到皇帝的許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馬光三十三歲,由宰相龐籍推薦任館閣校勘,同知太常禮院。他在任職期間對《古文孝經》進行了系統的研究,并撰寫了《古文孝經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馬光任殿中丞,除史館檢討,修日歷,改集賢校理,專任史官。從此,司馬光開始了對歷史的研究。正在司馬光潛心研究歷史時,龐籍被罷宰相職,降為戶部侍郎,出任鄆州(今山東鄆城境內)知州。龐籍舉薦司馬光為鄆州典學。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馬光離開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楊休、包拯等人,去往鄆州。不久,提任為通判,負責考察全州官吏。 [7] 
司馬光山西夏縣坐姿石刻像
司馬光山西夏縣坐姿石刻像 [9]
至和二年(1055年),因龐籍出知并州,為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司馬光改任并州通判。 [7] 
嘉祐元年(1056年),他連寫三封《請建儲副或進用宗室》(第一、二、三狀),建議仁宗皇帝立儲君,而前后三狀沒有結果以后,又托范鎮在奏事時代為轉達,請仁宗有個明確答復。但這一切均未說服仁宗,司馬光選擇了沉默。 [7] 
司馬光隨龐籍在河東路任職期間,宋朝和西夏處于休戰時期,但他并沒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間聽取當地人意見。并州鄉貢進士劉邕對邊事很有研究,寫成《邊議》10卷,議論很有見地,司馬光便予以推薦。 [7] 
司馬光認為絕市和修建堡壘的辦法有利于保護邊界地區安寧,于是一面禁絕邊民和西夏互市,一面決定修堡。正在這時,帶兵將軍郭恩,乘酒出擊西夏,結果大敗而歸,自己不得已而自殺。朝廷御史審理此案,龐籍一人承擔了責任,事后龐籍被解除了節度使之職,貶謫知青州事,司馬光向皇帝連奏三狀奏明龐籍是聽了他的意見才決定修堡的,說明龐籍完全是出于“欲為國家保固疆圉”的本心,“發于忠赤,不顧身謀”,因為“過聽臣言,以至于此”,應當“獨臣罪,以至典刑”。而龐籍得知司馬光要為自己辯解時,就又上奏章,引咎自歸,請求免除司馬光之罪,使司馬光沒有受到任何責罰。 [7] 
龐籍和司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愛護,難能可貴。龐籍死后,司馬光不忘龐籍對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親人。 [7]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馬光遷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馬光堅決推辭,連上五狀,他認為自己“實非所長”,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7] 
不久,仁宗下詔,遷司馬光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任職五年期間,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書“三言”、“五規”,多次上書仁宗解決繼嗣的問題,仁宗覺得司馬光真心為國家社稷考慮,遂將奏折轉至中書省。司馬光親自到中書省催辦,直到趙曙被立為皇太子。 [7] 
司馬光題跋全身像
司馬光題跋全身像 [10]
司馬光四十四歲時,擢為知制誥,但司馬光不愿就職,他認為這是一個掌管起草詔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長。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連上九《辭知制誥狀》,說明不適宜任此職務;仁宗皇帝收回詔令,改授天章閣待制兼侍講,仍知諫院。 [7]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駕崩。四月趙曙即位,即英宗。兩宮矛盾加劇,司馬光看到這種情況,四月十三日進《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進《上皇帝疏》,力陳國家當務之急應君民同心、內外協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兩宮疏》,指出:“金堤千里,潰于蟻穴;白璧之瑕,易離難合。”皇帝沒有太后支持“無以君天下”,太后離開皇帝“無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寫了兩封章奏,一封給皇太后,一封給皇帝。在奏章中,講歷史,擺利害,曉明大義,從全局出發,苦苦相勸,終于得到效驗。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轉,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趨于緩和。 [7] 
從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時間里。司馬光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間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諫官生涯中,除了關注社會上層,幫助朝廷解決好皇位繼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領、治國政綱等關系國家命運的大事外,同時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層人民身上。他發出了關心人民疾苦,減輕人民負擔的呼聲。而且這個思想幾乎貫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論財利疏》中指出:當今天下最苦的是農民,因為“農民苦身勞力,粗衣粗食,還要向政府交納各種賦稅,負擔各種勞役。收成好的年代,賣掉糧食以供官家盤剝,遇到兇年則流離失所,甚至凍餓而死”,建議切實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7] 
司馬光反對宮中宴飲和賞賜之風,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書《論宴飲狀》,懇請皇帝為民著想,悉罷飲宴。他上《言遺賜札子》,反對朝廷不顧國家實際,厚賞群臣。
留任諫職
司馬光蘇州石刻像
司馬光蘇州石刻像 [11]
仁宗死后,英宗將仁宗價值百余萬的遺物頒賜群臣,司馬光也獲得近千緡。但這些正確的諫言,因為朝廷腐朽,又觸犯一些既得利益者,當然不能被采納。司馬光只好從自己做起,將自己所得賞賜交給諫院為公使錢。 [7] 
治平元年(1064年),司馬光上奏《乞罷陜西義勇札子》,他認為當時在邊防組織“義勇”使百姓“骨肉流離,田園蕩盡”,給百姓帶來無窮苦難,希望朝廷審察利害。特罷此事。當朝廷不予采納時,他又寫第二封札子,并親自上殿面見英宗,他說:要防邊必須從將帥軍政著手,一味拉夫湊數,只能是“徒有驚擾,而實無所用”。英宗這次略有所動,并把上殿札子送中書省和樞密院商量,但一經商量,方知此事擬議已久,難以更改。他又連上六疏,并和宰相韓琦進行辯論,韓琦雖然無言以對,但手中有權,司馬光也拿他沒辦法。這次諫言失敗后,司馬光連上五狀,要求降黜。 [7]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馬光龍圖閣直學士,仍留任諫職。司馬光因對諫官徹底失望了,借機連上三狀,要求不當諫官,他在奏章上說:“臣從事諫職,首尾五年,自本朝以來,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資質愚戇,惟知報國,竭盡樸忠,與人立敵,前后甚眾,四海之內,觸處相逢,常恐異日身及子孫無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準他免去諫職,仍進龍圖閣直學士。 [7] 
治平三年(1066年),司馬光將《通志》(以《史記》為主,編成《周紀》5卷,《秦紀》3卷,共8卷)進呈英宗。這部書的時間是從烈王二十三年,韓、趙、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滅亡為止。英宗看后大為贊賞,并給司馬光二條明確指示,一是接續《通志》往下編修,二是決定設立書局,并由司馬光自擇官屬,作為自己的助手。 [7]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趙頊即位。參知政事歐陽修極力向神宗推薦,說司馬光“德性淳正,學術通明”,神宗任司馬光為翰林學士,不久,又任司馬光為御史中丞。 [7] 
新舊黨爭
宋神宗趙頊即位以后,年輕氣盛,朝氣蓬勃,決心振興祖業。虛心下問、多方征求治國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進、大膽的變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熙寧二年(1069年),重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張開源,司馬光主張節流。司馬光和王安石因政見不同,在一些問題上進行激烈的爭辯,有時在皇帝主持的議政會議上也毫不相讓,但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變法也并不一概反對,尤其當變法還未顯露明顯弊病時,他也并未公開持反對意見。甚至有人要彈劾王安石時,他還進行勸解和說服。直到王安石頒發“青苗法”,司馬光才表示不同意見,他認為縣官靠權柄放錢收息,要比平民放貸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現了強烈不滿。 [7] 
司馬光頭像
司馬光頭像
宋神宗希望司馬光能很好地發揮作用,輔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機,實現國家的振興。熙寧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馬光樞密副使,司馬光以“不通財務”、“不習軍旅”為由,堅決推辭,從十五日到二十七日,連上五封札子,自請離京,后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現陜西省西安市)。
熙寧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鎮因直言王安石“進拒諫之計”、“用殘民之術”,因而被罷官。司馬光憤然上疏為范鎮鳴不平,并請求任職西京留司御史臺,自己退居洛陽,絕口不論政事,以書局自隨,繼續編撰《通鑒》,時間長達15年。 [7] 
元豐七年(1084年),司馬光已六十六歲,《資治通鑒》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書呈上,十一月,《通鑒》的最后部分《唐紀》和《五代紀》修成以后,司馬光連同《通鑒考異》、《通鑒目錄》一起奏進給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視,將書的每編首尾都蓋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圖章,以其書“有鑒于往事,以資于治道”,賜書名《資治通鑒》,并親為寫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詔獎諭司馬光,說他“博學多聞,貫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書,褒貶去取,有所據依”。并賞與銀、絹、衣和馬,擢升司馬光資政殿學士,遷范祖禹為秘書省正字。 [7] 
元豐八年(1085年),司馬光六十七歲。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僅10歲的趙煦繼位,是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當政。皇太后向司馬光征詢治國方略,司馬光上《乞開言路札子》,建議“廣開言路”。司馬光又一次呼吁對貧苦農民不能再加重負擔,而且主張新法必須廢除,要對農民施以“仁政”,接著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國之要札子》,重點談用人賞罰問題,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將兵法是“病民傷國,有害無益”。 [7] 
皇太后下詔起用司馬光知陳州,不久,又下詔除授門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馬光上疏辭謝,以自己“齡發愈衰,精力愈耗”,請求只任知陳州。以后在周圍親友支持下還是到任就職了。司馬光向皇太后進言,為了實現廢除新法的政治主張,把因反對新法而被貶的劉摯、范純仁、李常、蘇軾、蘇轍等人招回朝中任職,呂公著、文彥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職。 [7] 
司馬光廢除新法,上《請革弊札子》,又在《請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為毒藥,請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廢除了保甲法,又廢除了方田均稅法、市易法、保馬法,帶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將官法還未廢除,無限感傷地說:“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呂公著說:“光自病以來,悉以身付醫,家事付康(司馬康),國事未有所付。”切望呂公著能夠完成他的宿愿。同時,上表請求辭位。但皇太后對他很倚重,不但不準辭位,反下詔除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正式拜為宰相。接著很快就廢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馬光終于完成了自己廢除免役法的夙愿,實現了自己的政治主張。 [7] 
暮年歲月
司馬光側身像
司馬光側身像
司馬光在第二次回朝為相期間,輯錄《國語》的精要,編成《徽言》一書。又將《歷年圖》和《百官公卿表》增補、總輯為《稽古錄》一書,形成一部“略存體要’’的簡明通史,又負責將《資治通鑒》進行了最后的校定。 [7]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 [12]  ,司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歲,獲贈太師、溫國公,謚號文正,宋哲宗賜碑名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將他葬於高陵。靈柩送往夏縣時,京城的人們罷市前往憑吊,有的人甚至賣掉衣物去參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聲超過了車水馬龍的聲音。等到安葬的時候,哭的人非常真誠,仿佛是在哭自己的親人。嶺南封州的父老們,也都紛紛祭奠司馬光,京城及全國各地都畫他的像來祭祀他,吃飯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7] 
紹圣元年(1094年),章惇為相,議論司馬光更變熙豐法度,哲宗下詔削除司馬光的贈謚,毀壞所賜碑。
紹圣四年(1097年),再貶為清海軍節度副使,又追貶朱崖軍司戶參軍。元符三年(1102年),追復太子太保。崇寧二年(1103年),蔡京為相時,再次追降左光祿大夫,旋即除名,將司馬光等稱為“元祐黨人”,刻元祐黨人碑,禁止元祐學術。大觀年間,追復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贈太師,再次賜謚。宋高宗建炎年間,配享哲宗廟廷。
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理宗圖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勛閣,司馬光位列其中。咸淳年間,從祀于孔廟。明嘉靖年間,從祀時稱“先儒司馬子”。 [13]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馬光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 [14] 

標簽: 司馬光   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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