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京(1021—1094)北宋大臣。鄂州江夏(今湖北咸寧)人,字當世。生于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卒于宋哲宗元祐九年(1094)。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己丑科狀元。
少年時,即與眾不同,舉進士,自鄉試、禮部以至廷試皆第一,為宋朝最后一位三元及第的狀元,中狀元后,以將作監丞通判荊南軍府事。回京后,值集賢院,拜龍圖閣待制,出知揚州,以翰林學士被召還京,因數月未去拜訪丞相,被朝琦視為傲慢。富弼要其拜見韓琦,馮京道:“公(韓)為宰相,從官不妄造請,乃所以為公重,非傲也。”神宗即位,馮京復為翰林學士,改御史中丞。王安石為政,試行新法。馮京上疏萬言,論其更張失當,被王安石指為邪說,欲予罷黜,但神宗認為馮京可用,反而任命馮京為樞密副使,后進為參知政事。馮京因鄭俠妄言時政受牽連,被罷知亳州。茂州夷人叛亂,知馮京率部前來,請降。馮京上奏朝廷,請求不究既往,發農具,給糧草,夷人感激涕零,歃血盟誓,愿世代做宋臣民。呂惠卿與王安石發生摩擦,將安石密信呈與神宗,中有“勿令齊年知”語,“齊年”即指馮京,神宗以此知馮京無辜,召知樞密院,馮京稱病不去。神宗一日午睡后呼左右道:“適夢馮京入朝,甚慰人意。“乃賜馮京詔,中有“渴想儀刑,不忘夢寐”之語。未幾,以馮京為觀文殿學士知河陽。哲宗即位,司馬光、范祖禹極力舉薦馮京為樞密使,馮京以老為由辭卻,哲宗乃以之為太一宮使兼侍講,改宣徽南院使,拜太子少師。紹圣元年(1094),馮京因病去世,享年七十四歲。哲宗親至其處所祭奠、悼念,贈司徒,謚文簡。馮京著有《灊山集》,可惜未留傳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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