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適:(公元1117~1184年),字景伯,晚年自稱盤洲老人;饒州鄱陽人(今江西樂平)。著名南宋學者、金石學家。
洪適的父親洪皓,曾任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封魏國忠宣公。
洪適少年時即能日誦書三千言,與弟洪遵、洪邁先后同中博學鴻詞科,有“三洪”之稱。累官至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封魏國公,卒謚文惠。
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父親洪皓出使金國,洪適年方十三歲,即能任家事。他率五個弟弟和三個妹妹奉祖母、母親避兵饒州(今江西鄱陽)。后以恩補修職郎。
宋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洪適任嚴州錄事參軍。
宋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洪適任浙西提舉常平司干辦公事。
宋紹興十二年(公元1142年),洪適與弟洪遵同中博學鴻詞科,除左宣教郎敕令所刪定官。宋高宗贊其:“父在遠方,子能自立,此忠義報也。”
宋紹興十三年(公元1143年),洪適繼遷秘書省正字。是年父自金歸,忤秦檜,洪適出任通判臺州軍事。
宋紹興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洪適除知荊門軍。后知徽州、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兼提點刑獄,任內皆著政績。后遷戶部郎中、淮東總領、司農少卿、太常少卿兼權直學士院中書舍人,任內也為人稱道。
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洪適任翰林學士簽樞密院事、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任怨革弊。次年因久雨而引咎辭職,除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后以觀文殿學士、左通奉大夫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
宋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以觀文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此后家居十六年。
洪適以文著稱于時,好收藏金石拓本,并據以訂正史傳訛。著有《隸釋》、《隸續》、《隸韻》、《淳熙隸釋》、《隸纂》、《盤洲集》、《五代登科記》、《宋登科記》等。洪適在學術方面主要致力于金石學研究,尤其是其在知紹興府任內和家居16年期間,用力尤多。其金石學著作,特別是《隸釋》、《隸續》,先依碑釋文,著錄全文,后附跋尾,具載論證,開金石學最善之體例,對后代有重大影響。與歐陽修、趙明誠并稱宋代金石學三大家。洪適也是宋代知名刻書家之一,乾道初官紹興知府、浙東安撫使時刻書頗多。
洪適的父親洪皓,曾任徽猷閣直學士、提舉萬壽觀兼權直學士院,封魏國忠宣公。
洪適少年時即能日誦書三千言,與弟洪遵、洪邁先后同中博學鴻詞科,有“三洪”之稱。累官至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封魏國公,卒謚文惠。
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父親洪皓出使金國,洪適年方十三歲,即能任家事。他率五個弟弟和三個妹妹奉祖母、母親避兵饒州(今江西鄱陽)。后以恩補修職郎。
宋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洪適任嚴州錄事參軍。
宋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洪適任浙西提舉常平司干辦公事。
宋紹興十二年(公元1142年),洪適與弟洪遵同中博學鴻詞科,除左宣教郎敕令所刪定官。宋高宗贊其:“父在遠方,子能自立,此忠義報也。”
宋紹興十三年(公元1143年),洪適繼遷秘書省正字。是年父自金歸,忤秦檜,洪適出任通判臺州軍事。
宋紹興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洪適除知荊門軍。后知徽州、提舉江東路常平茶鹽兼提點刑獄,任內皆著政績。后遷戶部郎中、淮東總領、司農少卿、太常少卿兼權直學士院中書舍人,任內也為人稱道。
宋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洪適任翰林學士簽樞密院事、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任怨革弊。次年因久雨而引咎辭職,除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后以觀文殿學士、左通奉大夫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
宋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以觀文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此后家居十六年。
洪適以文著稱于時,好收藏金石拓本,并據以訂正史傳訛。著有《隸釋》、《隸續》、《隸韻》、《淳熙隸釋》、《隸纂》、《盤洲集》、《五代登科記》、《宋登科記》等。洪適在學術方面主要致力于金石學研究,尤其是其在知紹興府任內和家居16年期間,用力尤多。其金石學著作,特別是《隸釋》、《隸續》,先依碑釋文,著錄全文,后附跋尾,具載論證,開金石學最善之體例,對后代有重大影響。與歐陽修、趙明誠并稱宋代金石學三大家。洪適也是宋代知名刻書家之一,乾道初官紹興知府、浙東安撫使時刻書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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