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縣志》
(清.同治十年)
卷三十四 列傳三
周(約公元前11世紀至前221年)
招 猛
招猛,舉茂才,為郎。元初(114-120年)中,
官大鴻臚卿,掌諸侯,及四方歸義,蠻彝與郡國。上
計而諸王入朝,拜諸侯嗣子禮儀,皆屬焉。
猛善于其職,動無違禮,四彝重譯,若高句驪、
馬韓、元菟、南彝初附,及就封入覲者至,容臺肄儀
行事,猛舉制詔視之,悉愜其情云。據“郭通志”修。
[謹按] “任志”云:“此傳約略。《后漢.百官志》
大鴻臚本注文,支離雜湊參錯,以后世語。其稱元初
中高句驪、馬韓諸國初附。考是時,烏桓、鮮卑、南
單于俱叛,先零蠻越交侵。且武帝時,元菟久已為郡,
豈至元初始云內附?此,紕繆之甚者。故存舊文,辯
而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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