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76~1951年),字覺生,號梅川,別號梅川居士;湖北廣濟人(今湖北武穴)。著名中國國民黨元老。
少年時代,居正聰穎好學,有文采,為時人稱頌。
1900年中秀才。1905年赴日本入法政大學預備部,加入中國同盟會。1907年在東京參與組織共進會,并親手制訂章程。同年秋入日本大學本科習法律。武昌起義指揮者之一,辛亥革命元勛。南京臨時國民政府內政部次長,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中國當代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法學家。
民主革命時期,居正于1908年赴新加坡助田桐主持《中興日報》,與保皇黨《南洋總匯報》論戰。后往緬甸仰光,主持《光華日報》,并組織中國同盟會支部。
1910年,居正與宋教仁等籌設中部同盟會,謀劃在長江流域發動起義。
1911年初,居正來武漢與黨人聯系,策動起義。參與籌組湖北軍政府和制定《都督府暫行組織條例》。7月任中部同盟會湖北分會負責人。
1912年南京臨時國民政府成立后,居正任內政部次長,參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定工作。
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居正率少數隨從配合部分傾向革命的軍隊堅守吳凇炮臺數日,失敗后逃亡日本。
1914年,居正在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任黨務部部長兼《民國》雜志總理,成為孫中山的得力干將。
1915年回國參加護國運動,居正出任中華革命軍東北軍總司令,率部與北洋軍鏖戰膠東、三打濟南,是一位出色的軍事指揮家。
1919年10月10日,孫中山以總理身份批令委任居正為國民黨總務主任。
大革命時期的1924年,居正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居正任司法院院長。組織國民黨元老“西山會議派”,反共反蘇。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居正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在1929年因反對蔣介石而被囚禁兩年。
1931年,居正再次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委。
1932年起,居正復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兼任最高法院院長,同時兼任中華民國法學會理事長。是蔣介石反共清共政策的堅決執行者。
抗日戰爭時期,居正續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為國民黨中央組織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之一,主持國民黨武漢辦事處的工作,為使廢除外國在華的治外法權作出了努力。還兼任慰勞總會會長一職,親率慰勞團赴滇、黔、桂、湘、粵、鄂、贛等前線,慰問將士,鼓舞士氣。
解放戰爭時期,居正續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
1947年國民黨開始進入憲政時期,居正在連續擔任司法院院長前后近十七年之久后卸任司法院院長職務。同年雙十節時,作《齊天樂》詩六首,追記武昌首義。
1948年,居正參加總統競選失敗。
1949年,居正當選為國民黨非常委員會委員。國民黨兵敗后,他于11月逃往臺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居正在臺灣任國民黨監察院監察委員、國民黨評議員。
居正一生生活儉樸,每逢外出,都以三輪車或公共汽車代步。晚年熱心教育,任淡江英語專科學校董事長。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晚年潛心于佛經的研究。文采頗高,擅做詩寫文,平時凡朋友去世或周年忌日,都作文哭之。
1951年11月23日,居正在臺北家中寫作至晚11:00,照例洗足就寢,于洗足時坐化,終年七十五歲。
居正著有《辛亥親歷記》、《梅川日記》、《為什么要重建中國法系》、《辛亥禮記》等,遺著編為《居覺生先生全集》。
少年時代,居正聰穎好學,有文采,為時人稱頌。
1900年中秀才。1905年赴日本入法政大學預備部,加入中國同盟會。1907年在東京參與組織共進會,并親手制訂章程。同年秋入日本大學本科習法律。武昌起義指揮者之一,辛亥革命元勛。南京臨時國民政府內政部次長,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中國當代著名民主革命家、政治家、軍事家、法學家。
民主革命時期,居正于1908年赴新加坡助田桐主持《中興日報》,與保皇黨《南洋總匯報》論戰。后往緬甸仰光,主持《光華日報》,并組織中國同盟會支部。
1910年,居正與宋教仁等籌設中部同盟會,謀劃在長江流域發動起義。
1911年初,居正來武漢與黨人聯系,策動起義。參與籌組湖北軍政府和制定《都督府暫行組織條例》。7月任中部同盟會湖北分會負責人。
1912年南京臨時國民政府成立后,居正任內政部次長,參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定工作。
1913年“二次革命”爆發,居正率少數隨從配合部分傾向革命的軍隊堅守吳凇炮臺數日,失敗后逃亡日本。
1914年,居正在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任黨務部部長兼《民國》雜志總理,成為孫中山的得力干將。
1915年回國參加護國運動,居正出任中華革命軍東北軍總司令,率部與北洋軍鏖戰膠東、三打濟南,是一位出色的軍事指揮家。
1919年10月10日,孫中山以總理身份批令委任居正為國民黨總務主任。
大革命時期的1924年,居正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居正任司法院院長。組織國民黨元老“西山會議派”,反共反蘇。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居正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在1929年因反對蔣介石而被囚禁兩年。
1931年,居正再次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委。
1932年起,居正復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兼任最高法院院長,同時兼任中華民國法學會理事長。是蔣介石反共清共政策的堅決執行者。
抗日戰爭時期,居正續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為國民黨中央組織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之一,主持國民黨武漢辦事處的工作,為使廢除外國在華的治外法權作出了努力。還兼任慰勞總會會長一職,親率慰勞團赴滇、黔、桂、湘、粵、鄂、贛等前線,慰問將士,鼓舞士氣。
解放戰爭時期,居正續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院院長。
1947年國民黨開始進入憲政時期,居正在連續擔任司法院院長前后近十七年之久后卸任司法院院長職務。同年雙十節時,作《齊天樂》詩六首,追記武昌首義。
1948年,居正參加總統競選失敗。
1949年,居正當選為國民黨非常委員會委員。國民黨兵敗后,他于11月逃往臺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居正在臺灣任國民黨監察院監察委員、國民黨評議員。
居正一生生活儉樸,每逢外出,都以三輪車或公共汽車代步。晚年熱心教育,任淡江英語專科學校董事長。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晚年潛心于佛經的研究。文采頗高,擅做詩寫文,平時凡朋友去世或周年忌日,都作文哭之。
1951年11月23日,居正在臺北家中寫作至晚11:00,照例洗足就寢,于洗足時坐化,終年七十五歲。
居正著有《辛亥親歷記》、《梅川日記》、《為什么要重建中國法系》、《辛亥禮記》等,遺著編為《居覺生先生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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