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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online.com.cn 四川在線 2002-12-23 01:28:28 四川在線消息 成都同源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成都市政協委員、成都工商聯執行委員刁守謙,在被廣州市東山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為由在廣州對其采取強制措施1個月后突然身亡。目前,刁的尸體仍放在廣州殯儀館等法醫檢驗。 昨日下午,記者飛赴廣州,見到了正在處理后事的刁守謙的兒子刁智源。神情甚為悲切的刁智源回憶了他從本月13日抵達廣州后的一些情況。 以下是刁智源介紹的事件過程。 去廣州“談生意”被刑拘 11月9日,曾與同源公司有過合作的韓姓商人以談生意為名,叫刁守謙和公司另外一名同事去廣州。當晚,韓某公司員工崔某某為刁守謙等人在廣東外商活動中心開了房。次日,廣州市東山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即以刁守謙涉嫌合同詐騙為由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本月13日,刁智源接到電話稱,其父哮喘病發作,正在住院治療,讓其送些錢去。刁智源到達廣州后,與他曾有過聯系的民警鐘某和張某問其帶了多少錢,刁稱只帶了3000多元。兩名警官聞聽此言后即表示“3000多元不夠一天的藥費。”15日下午,鐘警官突然給刁智源打電話稱,其父親病得很嚴重,目前正在廣東某醫院搶救。下午2點半,刁智源到達該醫院,見到了鐘警官等人,當他提出見刁守謙一面時,對方卻表示,目前病人正在搶救,不宜見面。一直等到下午4時,刁智源強行進入醫院,并向護士打聽病人刁守謙的搶救情況,一名護士告訴他:“人都死了,還搶救啥?”據這名護士介紹,刁守謙在下午兩點半送來之前就已經死亡,尸體停在搶救室旁邊的一房間內。 死者身上有多處傷痕 在停尸房內,刁智源發現父親頭頂上、額頭上均有傷痕。但在醫院的下午兩點半的病歷記錄上卻是“無明顯外傷史”。刁智源即以此向醫院交涉,直到晚上9時過都沒有結果,后醫院所在地轄區派出所幾名警察前來處理此事,醫院終于同意一同去驗身上的外傷。但當一行人趕到停尸房時,尸體卻由殯儀館悄悄拉走了。在多方交涉后,17日凌晨零時,刁智源才和派出所幾名警察會同醫院工作人員一起到殯儀館對尸體外表進行檢查。后來醫生在病歷上記錄了復查情況:前頭頂正中可見一5厘米線性頭皮擦傷,右前額有一5厘米×3厘米的皮下瘀血,右肋可見數條皮膚擦傷痕跡,陰囊紅腫瘀血,左膝下、右膝關節外側可見皮下瘀血斑。 檢察院知道“出事了” 當天下午2時,刁智源拿著復查材料向東山區檢察院控告。東山區檢察院一李姓副檢察長和法紀科等人接待了他們,并作了信訪談話記錄。李副檢察長當時答復稱,檢察院已于15日了解到刁守謙身上有外傷,與刁智源反映情況基本相符,他本人也于15日下午2時得知“出事了”,檢察院當天找到當事人進行了調查了解,至于公安機關是否有違法行為,刁守謙是否涉嫌合同詐騙,檢察院將會調查清楚。 18日上午,刁智源又向廣州市檢察院舉報中心反映了情況。隨后,一黃姓檢察官打電話給刁智源,詢問其父親是否是本屆政協委員。下午2點50分,東山區公安分局經濟偵查大隊陳、袁兩警官代表組織與刁智源等人見了面。見面會上,刁智源質問公安分局為何在拘留期滿后還不放刁守謙?陳警官表示,12月9日,拘留期滿一個月后,公安機關即對刁守謙變更了強制措施,由拘留改為監視居住。12月10日,刁守謙哮喘病發作,被送往廣東某醫院。一袁姓警官補充介紹,從12月10日至15日,刁守謙一直住在醫院,但這一說法遭到了陳姓警官的否認。 死亡原因與奇怪合同有關? 至于刁守謙與韓姓老板之間的事,由于未能采訪到韓姓老板,記者手中只有雙方簽定的兩份奇怪的合同。一份是同源大廈銷售合同,上面所書時間為1997年7月28日,內容大致是以韓某為法人代表的廣州人防大廈服務中心購買同源公司修建的同源大廈底層,其合同價為1900余萬元。另一份是雙方簽定的協議,內容是同源公司以同源大廈底層作抵押向廣州人防大廈服務中心借款1900萬元,由雙方共同建房。 刁智源稱,這兩份合同實際上都是倒簽的,他們公司實際只收到了韓某750萬元投資款。在刁守謙被騙到廣州來后,刁守謙曾打電話給刁智源,稱韓老板要求同源公司先還820萬元本金,剩下的1700萬元以后再說。刁守謙被拘留期間,東山分局民警鐘某、張某等人曾到成都與刁智源見面,告知“還錢后就不再追究此事,望家屬以人為重盡快籌錢。” 陳警官今日與記者見面 經成都媒體記者多方聯系,東山區公安分局經濟大隊陳姓警官答應今日與媒體見面,就刁守謙死亡一事接受記者采訪。 另據悉,廣州市檢察院、廣州市東山區檢察院、廣州天河區公安分局、中山醫科大學和刁家聘請的律師四川興華中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建中、嚴英將會同成都法醫于本周星期三對刁守謙的尸體進行法醫檢驗。 記者馬天帥
作者:220.114.129.* 回復:2 發表時間:2010-05-25 06:12:16
《蓉名商刁守謙猝死廣州》續:護工醫生抖露入院情景 --------------------------------------------------------------------------------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25日11:06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昨日下午4時,記者通過一秘密渠道聯系到東山區檢察院一名偵辦此案的負責人。電話中,這名負責人表示,檢方詳細調查了15日早上刁守謙出院到下午1時被送回醫院這段時間的情況,對刁所在現場進行了多次拍攝,也找了公安局辦案民警問話。“很多人第一次不承認,我們也不能憑一次問話就斷定他說的真偽,但通過幾個人的相互印證,我們大致掌握了一些情況。”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檢方一辦案人員昨天表示,15日上午刁守謙出院到下午送回醫院期間,至少有6人跟他在一起。 護工:送來時手腳冰涼 昨日上午,記者前往曾為刁守謙治療哮喘病并在15日對刁進行搶救的廣東某醫院采訪。在醫院大門口,記者遇到了15日抬刁守謙進搶救室的護工之一曹允集。據曹介紹,當天下午1時許,三輛警車和一輛出租車停到醫院大門口,車上下來幾個警察,叫醫生趕緊搶救病人,他和另外兩個護工忙將病人抬上推車,“當時他(刁守謙)光著上身,衣服是堆在身上的,下身有沒有穿衣服我沒看清楚。他的額頭和右肋有明顯傷口,但奇怪的是沒有血跡。我當時感覺他手腳冰涼,眼睛也是閉著的。我想,這個人多半已經死了。” 醫生:公安讓刁出的院 該醫院醫務處主任王延斌表示,15日凌晨大約5時,刁守謙趁看守民警和保安打瞌睡之機從病房跑到病區門口,被值班護士發現后告訴了監管民警,民警將刁追了回來。大約1個小時后,刁借上廁所之機從病房(三樓)后的陽臺跳入灌木叢中。被民警發現后,由主治醫生石某某和保安一起將其扶上來。之后醫生立即對刁的身體作了檢查,檢查結果表明,除頭部、腰部有軟組織傷,腰椎輕度壓縮性骨折外,無明顯骨折。盡管如此,他們還是向公安民警和刁本人表示,刁應繼續觀察治療,但9點鐘,公安民警還是為刁辦了出院手續。王主任同時表示,醫護人員誰也沒親眼看到刁守謙跳樓,跳樓一事是監管刁的民警說的。 曾為刁守謙治療過哮喘的內一科主任袁明遠則稱,刁守謙入院時患有重度哮喘。出院時,刁本人好像不愿意走,是被抬走的。 曾參與15日下午搶救的主治醫生楊星回憶說,刁被送入急救室時上身只蓋了件大衣,心跳、血壓完全為0,尚有體溫,估計剛剛停止呼吸不久。他們進行了大約一個小時的搶救后,宣告刁死亡。至于刁身上的傷痕,楊醫生聲稱,搶救過程很繁忙,的確沒有細看,也沒有發現較大傷痕。后來在殯儀館發現其身上有傷后,她又在病歷上作了復查記錄。 醫院所在地、廣州市天河區興華派出所一名15日到過醫院的警官表示,由于醫院診斷刁守謙是“入院前死亡”,因此刁的死亡證明只能由派出所開具而不能由醫院開具,他們是接到醫院的報警后趕到醫院的。 謎團:何日才能解開? 東山公安分局袁姓警官答應于昨日將刁死前情況通報家屬,但直到昨日下午仍沒回音,刁家屬打電話給東山公安分局陳姓警官,陳警官在電話中表示,現在不是告訴情況的時候,等尸檢結果出來后,他一定詳細向家屬方通報。
作者:220.114.129.* 發表時間:2010-05-25 06:13:04
醫學數據證明刁守謙是被廣州警察殘殺;“粉身碎骨的死人可以走路”說明廣州司法腐敗! 被害人成都市政協委員、工商聯執委刁守謙據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東山區公安分局、廣東省檢察院、廣州市檢察院、廣州市東山區檢察院、武警廣東省總隊醫院一致認可的《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法醫鑒定中心檢驗鑒定書》顯示:( 中心編號:20023170 病理學號:2873 )全身多發性骨折 共計:20處胸部:左、右兩側2、3肋骨與胸骨柄連接處骨折;胸骨柄平2、3水平處骨折;右側第2肋腋前線處骨折;左側2、3、4、5肋鎖骨中線處骨折。 小計;11處腹部: 右側腰椎1-5橫突粉碎性骨折,右側骶髂關節處粉碎性骨折。 小計:6處下肢:右踝關節處粉碎性骨折;右脛骨外踝粉碎性骨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 小計:3處 顱腦損傷 共計: 6處 右枕部硬膜外3× 2cm 血腫;右側大腦后外側彌漫性硬膜下出血,面積10 × 15cm ;右側顳葉10× 4cm 蛛網膜下腔出血,其周圍腦組織見淺層挫傷;腦連續冠狀切面右顳葉淺層出血;腦實質內血管淤血。 小計:6處 全身多部位出血 共計:13處胸部:右胸2-3肋肋間肌出血,左胸1-5肋間10×7㎝肌肉出血,右胸后外側彌漫性肋間肌出血;心肌心內外膜下血管淤血,心肌細胞部分斷裂;雙肺淤血;脾外周可見出血灶。 小計:6處腹部:盆腔前側腹壁出血,面積13×4㎝;肝冠狀韌帶灶性出血,肝上緣裂傷及出血; 右腎門及腎內出血;右腹后壁腹膜外見25×8㎝出血;左腹后壁腹膜外見18×5㎝出血。 小計:7處 尸表損傷: 共計:15處 左側頭頂前側--5×0.2㎝擦傷;胸壁右外側14×7㎝散在擦傷;右上臂內側見--8×5㎝皮下出血,右前臂前側近腕關節處見--6×3.5㎝皮下出血,右手掌背側見—2×1.5㎝皮下出血;左前臂中段前側見—3.5×2.5㎝皮下出血,左手掌背側見—4.5×4㎝皮下出血;右膝關節前側見—2.5×2㎝擦傷;左小腿上段距膝關節10㎝處前側見—4.5×4㎝皮下出血,其下方見—1.8×0.6㎝擦傷;右外踝見—8×5㎝皮下出血,右內踝見—10×9㎝皮下出血;腰背部見三處皮下出血,大小分別為5×2㎝、2.5×2㎝、1×0.5㎝,切開見橫向最寬為29.5㎝,縱向最長為32㎝,出血厚度最厚為2.5㎝。 皮下出血小計:11處 擦傷小計:4處 全身多發性骨折(共計:20處) 顱腦損傷(共計: 6處)全身多部位出血 (共計:13處) 尸表損傷(共計:15處)正常人都知道“這種傷勢,受傷即昏迷休克或者很快死亡”根據廣州政法機關的偵查結論:2002年12月15日早上六點,犯罪嫌疑人刁守謙(罪名欠地下錢莊高利貸不還)在武警廣東省總隊醫院“跳樓”;當天上午十點,廣州原東山公安分局大小十幾個警察將刁押著步行離開醫院,后轉移到另一個地點對刁進行監管(監視居住);中午一點半,刁守謙因早上六點在武警醫院跳樓致“顱腦損傷、多發性骨折、多部位出血”致死。 廣東省公安廳、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原東山公安分局、廣東省檢察院、廣州市檢察院信誓旦旦宣稱:1、刁守謙絕對是自己走出醫院的,公安人員絕沒有將其抬出醫院!2、刁的死因是脫逃跳樓摔傷致死,刁可以在“顱腦嚴重損傷、粉身碎骨、鮮血淋漓”四個小時后,在公安人員攙扶下,用他沒怎么受傷的左腳著地一跳一跳的走出醫院! 3、公安人員將受傷四個小時的刁守謙弄出醫院,不給他治療是“為了保護其生命安全”! 4、因為刁“意志非常堅強”,不怕骨折、出血,更不怕粉碎性骨折及大出血,所以受傷后,他不會有任何痛苦!四個小時后,他更不會有痛苦! 我們真誠謝謝這些廣東的青天衙門:1、 謝謝您們用了六年的時間認真調查、殫精竭慮終于作出了舉世矚目的調查結果“粉身碎骨的死人可以走路”。2、 謝謝您們把我父親打造成了“百變金剛般的超人“,我們為我父親創造了“人類生命科學的奇跡”而自豪! 3、刁守謙家屬將用一生的時間把您們“秉公執法“的優秀事跡向世人宣傳,也許50年或者100年,您們辦的”粉身碎骨的死人可以走路”一案將列入現代版“拍案驚奇”。 刁守謙家屬聲明:本人保證本文章內容真實可靠、如果令文中有關單位不愉快,請您們趕快走法律途徑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008年9月20日
作者:220.114.129.* 發表時間:2010-05-25 06: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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