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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譜錄LOGO

姓氏:

拼音:DIAO  

03-09

918565次

2人

33個

3630個

5041人

246部


[主樓] 姓氏略談


  
    姓是標志家族編制的稱號,非論男老貧繁榮,皆有,在三皇五帝以前(距今約五千年),就有了姓。我國最早的一批姓都“從作”,那時是母族社會,只知有母,不知有父。所以“姓”是“”和“生”組,就說明最早的姓,是跟母親的姓,即以字為偏旁,如姒、姬、媯、姚、嬴、姜等。夏、商、周的光,們已有姓也有氏。
  
    隨著類動周圍的擴展,當不同集體的們發生接觸時,必要有彼此區分的集體標識。這種標識,莊重說應稱為族名,“姓”是從棲身的村落,或許所屬的部族稱號而來。亦有以為姓起源於圖騰或地名,或以為起源於先的賜命。“氏”是從君主所封的地、所賜的爵位、所任的官職,或許后根據勛,追加的稱號而來。所以貴族有姓、著名、也有氏;平民有姓,著名,沒有氏。同“氏”的男不妨通婚,同“姓”的男卻不宜通婚。中國很早就發現這條遺傳次序:至親通婚對后代倒霉。
  
    唐太宗的光──西元二七年,有個吏部尚書高士廉,把官方的“姓”記載上去,寫一本書《氏族志》,發布天下,作為那時推舉賢能作官,或聯合婚姻的依據。中國舊時通行的《百家姓》是北宋(西元九○年)的光寫的,內里一共搜集了單姓百零八個,復姓三十個,一共百三十八個。發展到自后,外傳有千到千個,但是現實應用的,惟有一千個左右。
  
    姓名,是個他士的特定指稱。小兒呱呱墜地,便有了自己的姓名,然后帶著它進入社會動,使之起到代表自我而與他相區別的最現實的作用,其價值簡單到不妨用“符號”一詞來概括。但是,在現代中國社會里,姓名的意義遠遠不止它在今世那麼繁多,從其發端發展、嬗替演化的冗長歷史看,包羅宏富、形式紛繁的龐雜組看,義連禮制、普通世俗的廣泛影響看,它曾是中華民族精神生和元氣生的主要環扣之一,在政治、文明及社會動諸領域中,都發揮著極端主要的作用,從而了并世無雙、特征獨備的中國保守姓名文明。
  
    猛烈的數典認祖、追宗尋根認識,是中國姓名文明的主題所在,稱之為元氣內在,標識血緣和衍生的姓與氏,“正體”和“美德”的名與字,堂號家聯、世系譜牒等姓名異式,依循著追溯同源的走向,且最終朝著炎黃始祖歸結。
  
    古今氏序:
  
    某姓氏在一州一郡內稱大,但到了全國周圍內,就有個再分坎坷的問題了,這便是姓氏的順序之道。譬喻南北朝時,魏孝文帝搞鮮卑漢化,讓鮮卑全改漢姓,定十姓為一等,陳列順序是:元(皇帝姓)、長孫(皇族姓),爾后次序遞次為穆、陸、賀、劉、樓、於、嵇、尉;而漢原有姓氏中,則定范陽盧姓、清河崔姓、滎陽鄭姓、太原王姓為最高門。其次,博陵崔姓、隴西李姓、趙郡李姓等,也陳列較前。唐初時,姓氏順序又有變化,上等諸氏中,分紅,皇帝的隴西李姓排在第一級,外戚之姓排在第二級,崔、盧、鄭、王姓五家(崔姓分清河崔氏、博陵崔氏),排在第。這以后,其他諸姓分列中等和劣等,等外又有級別之分。
  
    唐以后,動用行政手段來編排姓氏的事不再看見了,不過,這種以等第為序的觀念殘剩,已經生計。譬喻們熟知的《百家姓》,出自宋初某錢塘老儒,故皇帝的趙姓便排在首位,其次便是那時仍在江浙稱王的吳越王錢椒之姓,爾后之孫、李兩姓,俱是外戚之姓。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百家姓》,於每個姓氏旁邊,還列有郡望,很可能反映了宋代以后門第陳列的觀念,對於清楚相關這些姓氏發源轉移和相關的歷史地輿常識,很有幫手。到了明代和清代,先后有《皇明千家姓》、《御制百家姓》等書問世,前者以皇帝的朱姓為首,后者以孔姓為首,而雍正時南昌寒儒熊峻運的《姓氏箋釋》,則以年號“雍正”之“雍”為首。這都說明,在區分等級的封建社會里,以尊卑定氏序的觀念殘剩,不是那麼容易淹沒的。乃至到了號稱“”的,當袁世凱想當皇帝而攀附袁崇煥為祖宗時,“於是袁崇煥祀典問題,彌漫京師,各部會銜,奏請尊祀崇煥”(劉禺《洪憲紀事詩手簿注》卷二)。倘“洪憲”得久,恐姓氏編排又要以袁氏為首了。
  
    用所屬口數量幾多來編排姓序,絕對於很多姓氏筆劃相同以及有些姓氏簡寫繁寫分屬兩源(如丘與邱、云與罷等)等景而言,確切有昭穆仿佛的長處。但是諸姓統屬計量,會因地域、時間等條件不同,造變數。譬喻過去在福建一帶,有“陳、林半天下”之說,而今外洋華裔中,陳、林二姓也很多,福建有“僑鄉”之稱,昭彰與之有極大關聯。不過跳出福建省界,從全國來講的話,陳、林二姓又遠不夠“半天下”局面了。反過去,盤、蘭、雷、錘個姓氏,所屬員都不能算較多,但是在聚居于福建、浙江等省份的二十多萬佘族同胞中,意義就完全不同了,他們中的絕大大都,都屬於這個姓氏。還有生在廣東南部的毛南族,外傳80%以上,都姓譚。相傳譚姓先原是棲身在湖南常德府武陵縣的漢,約在明初輾轉到桂北,與本地毛南聯姻,從此便為毛南了。這是以地域論。倘以時間論,變化也多。譬喻舊時有“張王李趙遍地劉(流)”的說,形這五個姓氏屬員之多,且以張排第一稱最,以至《吉尼斯世界大全》的記載也稱張姓是世界第一大姓,統屬數量少說也有一億,高出許多國度的總口數。
  
    妻從夫姓:
  
    中國現代姓名文明的一個普遍形象:已婚婦都有兩個姓氏,也就是們所熟識熟練的“妻從夫姓”。
  
    對已嫁男子以夫家姓氏相稱的習俗,大致在漢魏之際組雛形,到南朝末期蔚習俗。究其原因,猜想同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組織逐步造有間接的因果關聯,特別是到了東晉南朝時期,以莊園為周圍的同宗聚居已經是戰亂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形式,作為增進家族合伙體內一切員之凝結力的措施之一,把妻冠夫氏作為一種稱謂原則確定上去,昭彰是必要的,而其反作用一定是妻子對夫家身依附的關聯進一步增強。
  
    鄭氏、林氏,阿李、阿王……這就是五代以后已婚婦留在官私簿籍上的“稱謂”。不過,這種“稱謂”惟有在依附丈夫的前提條件下才能被認定,借使丈夫已故,或因其他原因必要她們以資歷或獨立身份出現於公共局面、官私檔(如案牘、契約)中時,由於眾多同用一個姓氏的形象普遍生計,這種過於簡化的稱謂昭彰難以起到辨認作用。相應的解決措施就是把丈夫的姓氏加在妻子的姓氏后面,如“陳鄭氏”、“洪林氏”、“范李氏”文例,既標明已婚身份,又提示她是某姓員及其母家的姓氏,可謂一石三鳥。所謂“妻從夫姓”的稱謂習俗,正是在這種既歷史條件下為適合一定必要而發生了。明初譜學家宋濂曾大寫“貞婦烈婦”傳記,標題俱為《鄭節婦黃氏傳》、《王節婦湯氏傳》,或經稱《周節刁傳》、《謝節婦傳》、《宋烈婦傳》等,正是循此文例。
  
    歷史走進近代以后,習俗漸開,特別是戊戌維新帶動了權疏通的振起,男子稱謂習俗又有變化。清光緒三十年(一九○八年)民政部所擬《查詢拜訪戶口章程》第十條原則:“姓名格內,如婦未便填寫者,婦得以姓氏、字待以長次等字代。”宣統元年(一九○九)民政部奏訂的《京師查詢拜訪戶口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又有相同的原則。可知那時婦已經有以完全之姓名注冊在冊者,但大都還是稱李氏、王李氏等。立后,北京政府沒有對此專行原則,但妻從丈夫姓的保守無間為習慣所認可。倘若是夫婦同姓,則妻子之稱謂尤其令感到未便。如一九二年出版的《中國民事習慣大全》中就有“案牘中如‘張張氏’、‘謝謝氏’等,數見不鮮”的寫實。該書在匯輯官方孀婦招夫習慣時,又有“本婦仍昔夫之姓”的先容,益見雖然“從一而終”的封建宗族規因時勢變化有了變通,但妻從夫姓的保守還是有其氣力的。
  
    一九二九年五月,南京國民政府頒發的《民》第編第三節第一千條,初次對“夫妻之冠姓”作了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贅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當事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俟一九三三年和一九年,外部先后批改頒發《更名改姓及冠姓規則》,其第條原則,呈請冠姓的條件必需是“非漢而請冠漢姓”,可知此為“夫妻之冠姓”的獨一例外。
  
    由“妻從夫姓”到“妻冠夫姓”,其間確切有相沿保守的軌跡可尋,但兩者仍有一定的區別。“妻從夫姓”的社會基礎是封建家族體制,與之相適應的則是“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從子”的所謂“三從”理觀念。“妻冠夫姓”不但在構詞方式上摒棄了反映“三從”理觀的“從”字,而且在實踐中也一定水高山認可了辛亥反動以來,特別是國民反動以來偉大婦竭力格束縛的局限收效。
  
    妻從夫姓習俗的發生、發展和造,主要和中國度族制度的衍變發生聯系,俟造保守后,又對妻冠夫姓的律制定造習慣影響。隨著家族制度的完全瓦解,其它韻目前僅生計於、香港、澳門區域和一局限外洋僑胞中。
  
    命名之禮:
  
    知名天地之始,著名天地之母。作為小我特稱的“名”,最遲不晚於夏商,就已在中國出現,如甲骨文和金文中所記太丁、陽甲、盤庚、帝乙等皆是。惟命名的具體景,眾口紛紜,可能也就是事實自己呈多樣化的一種反映。迄西周建國,姬旦制禮,們給下一代命名的形式,包括期挑選、參酌條件、遵循格式及宣示申報等等,劈頭造一整套制度,并作為生禮儀的最主要環節之一。對於現代中國來講,須命名的意義遠遠不止是一個標識的作用。名非但是個體的稱謂,也屬於家族。
  
    據《禮記內則》先容,在古時,命名禮儀是一個龐雜但頗有條理的歷程:孩子出身后三個月內,父親不入產房,惟往往使請安,顯示對妻兒的關注。三個月后,命名禮擇舉行,家族中有頭面的婦如祖母、伯母、叔母等,以及父親已為孩子請好的教員(或保姆)都來參預。當,母親先行沐浴更衣,孩子也剪去胎發,并留一局限挽一對角兒。禮儀劈頭時,母親抱子()出房,當楣東立,輩分最尊的婦先看嬰兒,并喊著做母親者的姓氏說:“某某氏,即要讓孩子拜見父親了。”當父親的應對道:“我一定要好好教養他,使他守禮循善。”然后,父親走上前去,握過小孩的右手,給其以善良的笑顏并逗戲,百左右的小孩,往往會以嘻笑咿啞和載歌載舞相報答,從而給莊重的禮儀增添了和好歡欣的氣氛。
  
    接著,最關鍵的程式劈頭了。做父親的根據孩子的出身光、體形目貌等各種條件舉辦分析參酌后,要當場宣布給孩子的命名(亦有事前擬定的)。說出命名后,母親頓時應對,略謂一定謹記夫言,教兒德。然后,她把孩子給教員或保姆。對方抱過嬰兒后,即依尊卑長的順序,把小孩剛取得的“名”逐一向參預禮儀者宣告。道賀聲中,之初,“名”得立矣。
  
    命名禮的序幕,是稟告先稟告宰閭,這兩道程式都由父親唱配角。稟告先使復兒之名取得家族外部的認可,稟告宰閭則為存檔,其式為“某年某月某某時生”,由“間史書為二,其一藏諸閭府,其一獻諸州史”。從此,如不發生更名景,命名禮上所賜與的這一特稱,將奉陪負擔負責者畢生乃至始終;在其有生之,它的涌現方式(如名帖、印章、證件等)有時竟比其自己更具有證明效驗(這種形象,迄今仍在銀行、郵局等機構內卓有效),而在其身后,除了“爾曹身與名俱滅”外,垂馨千祀或流芳百世的故事,不也觸目皆是嗎?這就難怪古對於命名之禮,要如此端莊了。
  
    載諸典范的兩周命名制度,大致奠定了漢民族岣2000年間給下一代命名禮儀的基本形式,同時給其他民族以水平不同的影響。當然,一方面,它在冗長的歷史歲月中,又有嬗替,一些具體細節會發生變化。譬喻命名的時間,在實踐中便有“三朝命名”、“滿月命名”、“百命名”、“周歲命名”乃至“發蒙命名”等許多形式。另一方面,它還遠遠不能席卷中華民族各個員所合伙建造的、姿采各異的命名習俗。現實上,很幾大都民族的命名禮都極有特征。
  
    命名禮儀,就是對“名”的極度重視,所謂“尊姓臺甫”之“大”,便是這意見意義的體現。可是在漢文明圈子內,這“名”的使用體量不但不“大”,而且也不但是一個“寶貴”的屬所能容括的。譬喻當某甲向某乙請示“尊姓臺甫”時,循禮的回復,照例是“鄙姓某,名某,草字某”,“臺甫”反而了“名”。因其“義”,所以“名”通常在自稱時才使用,顯示一種自謙態度;反過去,稱謂他時,則只用這“草字”即表字,或別號和其他代號,這體現了對對方的尊重。以李白的《與韓荊州書》為例,起句“(李)白聞天下談士”,是為自稱“名”;但當他稱他時,則用“太白”、“青蓮”等字型大小。也由于這個道理,當長者師長直呼晚生、門生、屬下之名時,尊卑長的區別已隱然存焉,所謂“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倘同輩同僚同窗之間而直呼其名,則輕之意昭然;至於子呼家長名或學生呼教員名,那更是僭越無禮的涌現了。漢晉時期有些重臣或權臣,曾享用“贊拜不名”的待遇,即這些為臣屬者執政會上與皇瑋論事或通常上奏議時,不妨不自稱名,這就算格外寵遇了。
  
    

作者:刁品安   回復:1   發表時間:2010-06-10 18: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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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回復姓氏略談

別號趣談:
  
    別號,就是名字以外的自稱。據吳萊《三墳辨》及《韓詩外傳》等古書載,別號起於上古,但清代學者趙翼以為這很可能出於先臆撰。由信史來看,范蠡盡管不是第一個自取別號者,最少也屬“第一批”之列。如《史記索隱》謂甘茂居渭南鄉樗里,故號“樗里子”,又戰國出名策士蘇秦、張儀,皆師“鬼谷子”,秦漢間有“江上丈”、“河上公”之類,約略也許不妨說明源起的時間,約在春秋戰國時期。而所以要在姓名之外另取代稱的蓄意,髣?也已經為取號者多隱逸者流的身份給講明了--正是為了把自己的真名實姓隱藏起來。
  
    這種因不求聞達才取別號的常例,由秦漢而迄魏晉,承襲了七百多年。漢高祖劉邦敦聘不至的所謂“商山皓”如“綺里季”、“角里先生”等,都是以號代名,至今莫知其姓氏;晉陶潛高唱“歸去來兮”后,遂號“五柳先生”。南朝梁陶弘景躲在山中擺布政局,自號“華陽隱君”,與書札往來即以“隱君”自署,生怕映現身份。但入唐之后,習俗有了變化,許多文都別署一號以標高致,如賀知章“明狂客”,張志和號“煙波釣叟”,陸龜蒙號“江湖散”,等等。不過總體來看,取號者的身份,大致也還是枕石漱泉隱居不仕,或辭官歸田終湖的周圍內。
  
    從宋朝劈頭,自取別號了社會美麗,其時佛道并行,別號中有“居士”、“道”特多的傾向,故亦名道號。取號者非但不止畸逸士、獵奇吊詭輩,也不但是士夫縉紳皆有一號或幾號,乃至販夫牙儈,亦皆有號。
  
    從自諱姓名而取號,到借號自標而別署,號的用途,最終聚集為風雅的象征。
  
    別號是使用者自己擬制的,不像姓名那樣要遭到家族、行輩的限制,也不像表字亦多由家長所起或受其影響,所以它能對照自在地表達或委托取號者自己的一時感,乃至畢生志趣。譬喻南宋賣國詩陸游憂時有淚,報國無門,思想上苦悶,行為上難免乖張,被譏為不守禮的放縱者,他就干脆自號“放翁”,來表示對權貴和禮的蔑視。此外,別號又不像姓名表字,一旦注冊在戶籍(仕者還得注冊在履歷中)上后,不能隨便改動,而是隨時發明,隨時使用,具有很大的乖巧。以是很多往往不止一個體號,們也有可能始末某些生平別號的更改,窺伺其思想味在各個時間階段上的變化。
  
    例如南宋末年的民族強文天祥,參預科舉考試時,他的別號叫“履善”,其義不內景仰先賢,學做壞善事。及殿試時,被理宗皇帝夸了一句“此天之祥,乃宋之瑞也!”別號乃改“宋瑞”。惟宋季國度無瑞可言,文天祥自己更不滿意,景定五年(一二年)知瑞州時,為一件用何等儀制替早已改嫁的祖母服喪之事,被責難,差點兒丟官。一怒之下,便有絕意仕途息影林泉的念頭,遂建“野廬”自號“野”。從此又在桑梓文山蓋山莊,再改號“文山”,當真過起棄官歸隱的子來了。兩年多后,山河板蕩,文山隱居的清興已經不起元朝南侵的風暴抨擊打擊,於是又應召出山,為國遵守,直到抗元凋射被俘。此時,他又有了“浮休道”、“三了道”等別號,以示仁取義的生態度,并吟出了傳誦千古的《邪氣歌》。
  
    號的使用,在他是尊稱,如杜甫號“少陵野老”,黃庭堅號“山谷道”,呼杜少陵、黃山谷,便有尊重的意見意義。《二十年目擊之怪現狀》里有位梅姓“名士”曾說:“詩豈不妨沒有別號?倘使不弄個體號,那詩名就潛匿不彰了。”約略也許也道破了許多押號的本意。
  
    從別號的用詞看,也就是在十數種特定名詞里翻技倆。宋代徐光溥曾編《自號錄》,依宋代士別號的末了一、二字分類,也不過得三十類,而處士、居士、先生、老、翁、叟等倒占去大牛,或以老賣老,或自標,或自美雅致。而淺表的釋義,率多聚集為敵視利祿,超凡俗,這也就是別號中居士、道、漁樵、野夫特多的原因吧。只是千舸爭流,都往一條道上跑的話,效果反而不好。以居士為例,原是梵文,意譯“家主”,佛教用以稱謂在家信徒而受過“三歸”、“五戒”者,以它為號,當然很有點方外空靈滋味了,故李白稱“青蓮居士”,自居易稱“香山居士”,司空圖稱“耐厚居士”,蘇軾稱“東坡居士”,李清照稱“易安居士”,等等,可最“居士”多得能填滿坑谷,反而俗不可耐了。
  
    寄名闖姓:
  
    請僧道給嬰兒取名,這是中國的一種保守風俗,至多在南北朝時已盛行。其發生原因,首先在於社會醫療水準普遍低下的現實狀況,使孩子出身后的存率遠遠不能同而今相比。以是,對於盼子心切的家庭來講,一旦如愿以償后,又增長了恐其夭折或多病的擔憂。於是除了餵養用心外,就靠求神拜佛;而仰賴神佛保佑的最簡易、最堅固的道路,又莫過於間接讓嬰兒皈依佛道--自負神佛力無邊能護佑自己的弟子。
  
    不過,當真舍得讓自家孩子去佛陀或天尊跟前做個護檀越、把門力士什麼的父母,實在是找不出幾個的。於是祈求兩全的門,便落到了表面上,也就是光讓孩子去佛寺道觀里掛個弟子的表面,但哺育仍在家里,這就是“寄名”。“寄名”的體現,便是拜個師父,取個名。
  
    佛廟里的“寄名”程式,和道觀迥然不同,有時還有將小兒年庚放在一只紅布口袋里掛在佛櫥上的,稱作“寄名袋”。“寄名”后,當師父的照例要送些“寶”,如道髻、衲衣、銀鎖、符篆之類,蓄意是保佑弟子無病無災,平安發展。
  
    於鬼神僧道那兒獲取的“寄名”,最明顯的特徵是它的適用時間無限制,通常景是當孩子長行將完婚時,就要停止這“寄名”關聯。方式是帶上香燭供晶,去廟里還愿,還得穿上僧衣,拿起笤帚,做些灑掃庭階之類的兒。然后,由師父用樹條子在他身上抽打幾下后,迅速下僧衣扔掉笤帚,一言不發奔回家去,這就叫逐出山門而“出家”了。“出家”后,天然要克復本名,不能再叫“名”即寄名了。倘是以前掛過“寄名袋”的,則須將此袋取回,謂之“拔袋”。
  
    神佛仙道之外,“寄名”還不妨從間獲取。舊時江蘇區域盛行認乾親取“干名”習俗:讓孩子認一個多子多福的當干爺,寫一張“繼承紙”,連同磕頭和禮物一起獻下去。當干爺的,得給乾兒子另取個名字,“繼干名”,這也就是“寄名”之意了。
  
    名字可寄可借,連姓氏也不妨從“保爺”那里拿來。光緒初年,德清戴匡任余姚官學訓導。徐珂正欲訪求德清名儒戴望的遺著,疑戴匡與戴望同籍同氏,或為一族,便去求他。戴匡曰“非也,寒家之得姓為戴,從邑城隍廟神戴公得之。先代以得子屢天,故出嗣於神,至仆已三世矣?”本來他是認了城隍神戴老爺為“保爺”后,才改姓為戴的。
  
    這種風俗,在青海河湟區域亦有通行,叫作“闖姓”。方式大致有兩種:一是先求神靈指示“闖姓”的期和方位,屆時小孩兒把小孩抱著,往既定方向走去,遇上什麼就讓小孩跟什麼姓,結“保爺”與“保子”關聯。倘遇上狗,就叫“狗保子”;倘連一條狗都遇不上,乾脆就叫“長路保”之類。另一種“闖姓”,是選定多兒多并且生肖與小孩相合者,洽商應允后登門去認,其何姓,便以其姓為氏。在貴州一帶,這種風俗“撞名”,方式同川避“關煞”差不多,也是選好期,站在橋堍或歧路口,遇上第一個行即認“乾爹”、“乾娘”,馬上就連姓帶名全自新了。被“撞”上者不得推,還要消耗一些錢財,給“保子”做見面禮。
  
    “拜”來的、“闖”來的或“撞”來的姓氏,有的如戴匡那樣,一直使用下去;也有的長后“還”掉的,或許也有將原姓與后取之姓一起使用的。
  
    比“寄名”、“借名”或“撞名”加倍放肆的,尚有“偷名”。
  
    舊時曲江陋俗,有顧慮復嬰兒命薄,事后探知某家丁繁榮,即雇去其家偷一個飯碗帶一雙筷子送來。偷名者返時,由母親抱著嬰兒於門前歡迎,稱“接名”;偷名者呼名,兒母即代兒應之。以為偷取名后,此兒便可無病災了。
  
    “偷名”亦有種種忌諱。在偷名者一方來講,如偷時被這戶家發覺,則云“不到”,即計畫落空,還得另找一小我去偷。在被偷者一方來講,借使發現碗筷少了,并切確鑒定出被誰家偷去,那就無礙,等於保住了自家小兒的名未遭偷盜;反之,就要大聲叫罵,設查尋,或采取其他反禍為福的方式。總之是要確保孩子的福氣不致外或轉到他的命下去。
  
    寄名闖姓之外,中國還有借眾多姓氏為小兒祈福禳災的風尚。譬喻南邊一些區域,通行一種叫“七姓結”的飾物,即用五絲線,請七個不同姓氏的打上七個結,然后于夏歷端午節時,系在兒童手腕上,俗信以為可避百邪。
  
    至於打一把“百家鎖”給小兒掛上,或許從百家討布片給小孩縫一件“百家衣”穿上,更是通行全國的習俗,究其本意,和“七姓緒”相同,都是要憑藉眾多姓氏之力,共佑小兒強健發展。戴上“百家鎖”,穿上“百家衣”的小孩,就等於有了一百個“保爺”。
  
    起名的忌諱:
  
    名不正則言不順。寶寶呱呱附地,父母最關注的莫過於給孩子起個好名字。許多為了給兒取個好名字,絞盡腦汁,翻《辭海》,看唐詩,問友,結果取的名字并不一概。命名,看下去容易,現實上是有一定難度的。兩三個字的簡單組合,內里卻包羅了許許多多的技巧和方。要做到名字順口、簡單、含義深遠、令難忘,在命名時就要貫注形、音、意三條原則。這一點說起容易,做起卻難,原因就在於命名時生計許多忌諱,這就要初為父母者必需處處小心,要爭到防患於已然。現將這些起名時罕見的忌諱歸結如下:
  
    忌諱先和先賢的名字:
  
    漢族起名,凡是避開先的名號。其一是漢族保守極講輩分。以先名字為名,不但擾亂了輩分的排序;而且會被視為先的不敬。其二是由於漢族的特殊決計的。漢姓,首先是繼承父姓,然后起一個自己的名字,借使繼承了父姓以后,再加上先的名字,那麼兩者就沒有絲毫區別了,這樣根底無從分辯陳七這小我究竟是爺爺還是兒子了。在封建制度下,們不但要“尊祖敬宗”,而且要奉為至尊,盡管直呼君主的名字也是不足辜,清代的雍正、乾隆時,僅憑這一條就不妨處罪并殃及九族。於是這種忌諱便被稱為“國諱”。但就現代而言,僅就名論,凡是不以圣、名的名字為名。但有因敬某一圣或名,特地取其名為名。如李大林、張大釗,便是取李大釗、史達林之名為名。當然姓趙、姓關的,也不應以“子龍”和“云長”為名了,否則便會今古不分。
  
    忌諱生冷字 名字是供際使用的,否則,名字就?失了生計的價值。借任務名時,使用一些偏僻字,凡是不認識,必需影響了與之間的際。當今的時期是電腦的時期,絕大大都電腦儲蓄堆集的漢字僅限於常用字,命名使用偏僻字,只能增長麻煩。
  
    們在使名時選用偏僻字的念頭其實很簡單,就是為了不落俗套。但凡是們認識的常用字,卻不過三、千字,而命名又主要是為了讓他稱謂,并不是為了賣弄學問。命名當然要防止俗套和相仿,但不能靠使用偏僻字。使用偏僻字,影響了形象,阻滯了際,可謂得失相當。
  
    忌諱姓名字體的枯燥反復:
  
    有些命名,好利用漢字的形體做文章。例如:石磊、林森、聶耳、金鑫、王玨、牛犇這類命名的審美效果頗佳,憐惜我們的姓氏能如此利用的微乎其微。而且上述之姓,也不可能都使用這種方。
  
    有些取名時好將姓名用字的部首偏旁相同,并將此作為一種命名技巧來推廣,如王玉、石砅,這種姓名三個字的部首偏旁完全相同,就會使發生一種枯燥之感。既然是用漢字取名,就不但要思索意義勢雅俗的籠統美,而且要貫注書寫時變化多姿的形象美。
  
    上述例子說明名和姓生計形體的搭配問題。借使形體沒有變化,姓名就顯得機器,拘束。
  
    在運用字形命名時,過去有兩種技巧,一是拆姓為名,如聶耳、金全、林木。另一是增姓為名。如林森、金鑫、李季等。
  
    忌諱破音字:
  
    我國的姓氏多半屬於單音字。也有個體姓氏屬於破音字,如:樂字。這種姓氏昭彰在際時會造麻煩。某地有一個學生名叫樂樂樂,教員上課時卻不知該怎麼叫他,教員竟然讓這個名字給難住了。這個名字的三個字都是破音字,可有八種讀,看來這個學生的父母是故意跟整個社會過不去,一個名字竟然有八種讀音,在際局面如何使用呢?到頭來他想叫不敢叫,唯恐叫錯了被譏笑,吃虧的還是自己。他叫不下去,不妨不叫,不妨避開。一小我的名字借使他不叫,不使用,那麼這個名字又有什麼生計的價值呢?
  
    忌讀“繞口”字:
  
    命名有時不妨得用疊音的方。例如:丁丁、方芳、辛欣等。借使不是疊音的姓名,名和姓的發音方就要拉開一定的間隔,否則,讀起來不順口,達不到的效果。有些名字讀起來費勁、費力,弄不好就會讀錯、聽錯。原因在於取名用字拗口,實在了“繞口令”,如連用兩個同聲母字,或連用兩個同韻字,前一種是雙聲,后一類是疊韻。所謂“繞口”字,主要是指雙聲字、疊韻字和同音字。由於聲母相同,連續起來發音費力;韻部相同的字連讀,發音也較貧乏;所以,雙聲疊韻是造“繞口”的主要原因。由此看來,忌用“拗口”字起名,主要是指不消雙聲、疊韻字起名。
  
    適宜音美程序的命名,應該是名和姓的聲母不同組,韻母不同類。由於命名和姓的聲韻異組異類,因而聲響有了變化,讀起來對照順口動聽。
  
    借使名和姓同組,乃至完全相同,只須收拾好韻母的關聯,效果也很好;反之,名和姓同類,乃至完全相同,那就要在聲母高下一番夫。
  
    忌讀不雅的諧音:
  
    有些的名字,外貌上看極度風雅,但由於讀起來會與另外一些不雅的詞句聲響相同或相似,很容易惹起們的嘲弄調和謔,為們開玩笑的談資,發生某種幽默的笑劇效果。這種語詞可分為兩類:一是生中某些熟語,一是褒義詞。例如:蔡道(菜刀)、包敏華(苞米)、盧輝(爐灰)、何商(和尚)、陶華韻(桃運)、湯虬(糖球)等。
  
    上述諧音使姓名顯得不夠嚴肅,不夠莊重,在公共場所之下容易授以笑柄。另外有一些名字易被曲解為褒義詞,如:白研良(白眼狼)、胡禮經(狐貍精)、沈晶柄(神經病)等。
  
    這種諧音往往變綽號。父母起名時,如不端莊,很容易給兒造艱巨的緒負擔。到那時可就悔之晚矣。
  
    忌諱過於美麗的字:
  
    中華民族的子孫是一個文明古國的傳,我們的民族有著自己的理品德、審美認識和文明價值,所以不應該輕視自己。特別是在命名上,要顯示要連結民族特征。官方以為,選用近於洋化的名字,如約翰、瑪麗、麗莎、安娜等,有時還是一種美麗。但在后的社會變化和我往中,可能會給對方緒上造一種輕視和憂愁的印象。當然,這是文明方面不同的一種曲解,但這種曲解也可能會影響去取得的機遇,為一個名字而付出這樣的代價,非論如何都不劃算的。
  
    忌諱過於夸獎的字:
  
    名字難聽與否,不在於用詞多麼麗都,而在於用詞用得停當到長處。但有的可能會犯下舛錯:給男孩子起名,總是離不開一些過於生猛的字,如豪、強、炎、猛、闖、剛等,雖然直截了當,讀起來固執無力,用丈夫漢氣勢,但也容易使聯想到渾噩猛愣、放肆放膽無檢,使氣任,不拘禮,誤以為是一些赳赳武夫,所以,自古以來,凡是貴族士大夫在給男孩子命名時,都盡量避開這些字。由于中國文明以為,我之剛烈堅強,并非那些喜怒形於詞、遇事拔刀而起的血勇之,而是一些內蘊浩然之氣,遇事不驚不怒,妙語橫生的偉丈夫。有給孩子命名卻又總是在一些春蘭、秋菊、珍珍、艷艷之類的詞里繞圈子,但是借使把它們放到一定的文明空氣中,就會使發生飄浮的感到。如男子名字中常好的、萍、艷、桃、柳等字眼就是。雖美麗明艷一時,獨占秀,出盡風頭,但場風雨事后,就會零落泥碾作塵。楊柳亦屬柔虛虧之物,語中的柳楊、半老徐娘等,就表示出對這種事物所具有的象徵意味的感評價。桃令惹起紅顏易衰的聯想。萍與柳又都是飄零和離別的象徵物。所以,民俗中以為,取名時應盡量避開這些外貌上艷麗的字眼。
  
    大姓忌諱簡單名字:
  
    目前我國名出現單名熱,而單名最大的弊端就是造多量的重名形象。以千個漢字計算,借使全盤的都使用單名,一個姓氏只能有千小我使用單名,第千零一小我就劈頭重名。這樣,重名的概率一定大大增長。相同,我國盡管多姓少,借使采用雙名,借使防止使用美麗的字眼兒,防止使用濫調,重名的概率是很低的。從審美效果看,雙名非論是字形的搭配、字音的諧調還是字意的鍛煉,都具有無相比的越條件,至多它挑選的余地比單名要大得多。
  
    對於一小我口多的大國來說,要完全防止重名是不可能的。而且,許多小姓盡管重名,也沒有多大的影響。比方褚姓,在一個單位里能有一位元姓褚的,已屬罕見,再出現一位重名者,簡單是事跡。大姓則不然。“張王李趙遍地劉”,這樣的姓氏借使再取單名,熱必造多量的重名。
  
    在目前的單名熱中,大姓不可熱,還是平和地取個雙字名為好。只須充盈發揮雙名的勢,取一個既雅致又洪亮的名字并不是什麼難事。小姓的命名則絕對地要容易一些,挑選的余地比大姓要大許多。
  
    忌諱不及其它的地方:
  
    名字的“”有的是社會商定俗的,有的則是字義的限制,有的隸屬於自身的社會觀念和審美認識。一些字便了名字的“”。
  
    某些表示穢物和不潔的字、的部位器官稱號、某些令惡心的植物的稱號、大局限元素稱號、表示輩分的稱謂字,凡是不入名號。
  
    文藝作品典型物的姓名也多為先不取。某些典型物的姓名與其代表的特定含義已為中國文明的一局限有堅固含義調和在內里。
  
    除以上幾類外,當然還有許多字、詞和姓名未便或不宜入名。姓名忌諱,現實上無所不包、無點墨,包羅著政治、文明、習俗、緒等許多形式。
  
轉載自互聯網

作者:刁品安   發表時間:2010-06-10 18: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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