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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杭州故宅? 在杭州法院路浙江省高等法院附近,宋時叫前洋街。紹興十一年(1141年),岳飛被召為樞密副使時所居。岳飛被害時,沒入官。后改作太學①。紹興三十二年,宋孝宗皇帝在太學之左為岳飛立廟奉祀,廟名為《忠佑廟》②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更太學為西湖書院, 后復改為肅政廉訪司。明建皋署。清因之祠,并如故,西廄設銀瓶像、東側為孝娥井, 故稱銀瓶娘子廟。民國改建“法院祠”。據陸次云湖濡雜記所載:明時有宋觀察祀岳王, 謂武穆精忠固當拜,銀瓶女流非所宜,障以后屏。后升公座,睹一玉貌女神,持弓當檐而立,觀察驚顧,矢發中背,成疽而死,后之祀岳飛者,無敢忽銀瓶”。凡按察司蒞任,必祀岳廟銀瓶。事雖妄誕,然錄之考文,見當時崇拜之深③。? 注:①王宗沭《資治通鑒》。②李安《岳飛行實與岳珂事跡》二O四頁。③李漢魂《岳武穆年譜》。
作者:222.240.101.* 回復:0 發表時間:2008-12-02 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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