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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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檢察職能服務和諧社會嘉蔭縣人民檢察院 刁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要在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歷史進程中,扎扎實實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宏大工程中,其地位和職能作用是什么呢?筆者就此作一粗淺探討。 一、運用檢察職能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的是維護民主法治和公平正義 憧憬和諧社會,建設美好家園,始終是人類夢寐以求的一個主觀愿望或者社會理想,也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人幾十年來奮斗不止、追求不懈的社會發展目標。怎樣描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輪廓?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和我國幾十年來社會主義制度的實踐經驗總結以及新世紀現階段我國社會改革、經濟發展的新趨勢、新情況,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可以這樣概述,即: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根據上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形象表述和基本特征,筆者認為,人民檢察院在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宏大工程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發揮著其他機關和部門不可替代的作用。這就是人民檢察院,通過履行國家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權,依法調整涉及國家政治領域、經濟領域和社會方方面面的法律關系,特別是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及人與財產利益之間的關系,從行使法律監督角度直接或間接地推動建立社會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相處。這與人民檢察院擔負的任務是統一的,即: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檢察權,監督法律實施,懲罰犯罪活動,保衛國家安全、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正確實施。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任務,決定了他在三個方面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發揮作用: 一是在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程中發揮作用。我國實現和追求的民主法治,是要社會主義的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社會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為了保護社會主義民主,我國刑法將侵犯民主權利列為犯罪,規定了一系列具體罪名,如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行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行為;在選舉人大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等等。對上述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構成犯罪的行為,人民檢察院都要依法行使審查逮捕權和提起公訴權,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二是通過檢察執法活動,在維護包括司法公正在內的社會公平正義中發揮作用。維護公平和正義,是當代國際司法活動的主旋律。從我國幾十年來的司法實踐活動發展史看,盡管黨中央不斷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司法機關和司法隊伍依法辦事的觀念不斷增強,執法水準不斷提高,但由于封建傳統思想殘余的影響,司法體制弊端的存在,執法隊伍素質良莠不齊,受利益、利欲關系的驅動,司法活動中的辦人情案、辦關系案、辦金錢案,甚至司法工作人員(包括行政執法工作人員)中的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枉法追訴、枉法裁判、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瀆職行為屢屢被暴光。總的看,我國目前司法和行政執法隊伍的公正執法水平仍然比較低,存在問題比較多。媒體經常披露,在一些地方時而出現正義者、正義力量受壓抑、壓制。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的一項主要內容,就是對包括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在內的國家工作人員中的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活動依法進行偵查、提起公訴,通過國家審判,懲治邪惡,保護善良,維護司法公正,進而維護和實現整個社會公平正義。 三是通過全面履行檢察職能,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安定有序中發揮作用。我國正進入一個經濟全新高速發展時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抓住機遇加快發展自己,離不開一個穩定的發展大環境,離不開一個建立在有序運轉大機器之上的社會和諧整體。人民檢察院正是通過依法履行法律監督權,通過行使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執行監督等具體監督手段,嚴厲打擊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秩序、社會穩定的刑事犯罪活動,保護人權和國家、集體、公民個人的財產;通過行使法律賦予的立案權、偵查權,嚴厲懲治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等國家工作人員中的職務犯罪案件;通過認真做好出庭公訴,發表公訴詞,向有關發案單位發送檢察建議、征求辦案工作反饋意見,結合案例宣傳和在重點單位、部門,重點環節深入調研,積極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教育公民學法、懂法、守法、護法,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情操、守紀律的新型社會主義公民。可以說,檢察機關的每一項職能,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息息相關,環環相扣,檢察職能履行的是否到位,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質量都有著較大的影響。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宏大社會工程,人民檢察院任重道遠,人民檢察官責無旁貸。 二、運用檢察職能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重點把握的幾個問題 人民檢察院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通過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檢察職能,通過依法使用各種監督手段來進行的,即通過做好每一項具體的檢察執法活動,來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臺大機器助動。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性質、任務和現階段我國政治、經濟發展趨勢和狀況,筆者認為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應重點把握好三個問題: (一)要從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權角度,不斷強化和提升法律監督能力,維護司法公正,弘揚正義。要在長期堅持嚴打方針,突出打擊重點的基礎上,在以下兩個方面加大監督力度:1、 加大抗訴工作力度 2、加大對刑事立案監督的力度。 (二)要從大力查處國家公職人員職務犯罪,加強和改善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維護執政黨權威高度弘揚社會正義,維護社會穩定有序。 (三)從依法處理好涉檢、涉法上訪案件角度,努力消除和化解社會矛盾,增強和改善黨群、干群關系,實現社會穩定和人與人之間的和諧。
作者:222.184.28.* 回復:0 發表時間:2011-10-25 05: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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