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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寫意見書與單位產生糾紛 單位斷電“制裁”住戶 2005-05-09 08:05 華商報 本報訊(實習記者 蔡志偉)西安儀表集團公司101街坊3號樓301住戶刁家志家,近40天用不上電,原因是他與單位產生了糾紛,遭單位斷電“制裁”。刁家志是該公司退休職工,據他說,去年他購買了本單位一套住房,入住后發現房屋有裂縫、發霉、漏水等質量問題,他要求修繕,但一年了問題未解決。無奈之下,他寫了一些意見,并印刷多份送給單位領導,發給部分街坊鄰居。今年3月29日,他三次去買電,但公司下屬的通達公司就是不賣,理由是因他家其他費用沒交,散發傳單影響了單位形象。因為沒有電,刁家晚上只好點蠟燭。5口人在沒有電的情況下,生活了近40天。至于其他費用一事,刁家志說他原打算在買電時交,但因沒有買到電,所以才沒交。5月8日,通達公司黨總支書記董玉龍告訴記者,只要刁家志交清其所欠費用,向組織承認散發傳單損害了集團公司形象的錯誤,就會賣電給他家。隨后記者又采訪了西安儀表集團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對方說,他們研究決定先賣給刁家志50度電。一位律師認為,刁家志所寫并散發意見書的行為,沒有損害其公司的形象,認為這是公民行使自己的民事權利。昨晚,記者獲悉刁家志已從通達公司買了50度(千瓦時)電,并交了相關費用。
作者:222.184.28.* 回復:0 發表時間:2011-11-23 14: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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