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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部
王約:重建三河講堂記? 禮部侍郎田君家甫告予曰:吾邑三河始城于后唐明宗長興三年,宣圣廟未詳其初,而廟之講堂乃金之泰和五年蒲察公創焉,榜之曰“明道”,迄今將百年,而摧圮無余。縣當京畿東道之衢,前尹數輩俱以供需故不暇計也。令尹劉君鐸自元貞二年宰是邑,利興害革,巨細畢周。一日謂僚屬曰:“田辟訟簡,賦均盜息,政之常也。學校不舉,政之大疵。”乃密與邑之望六七人協義籌度,即明道故基而為堂,費不擾民,而厥績告成,旋以病卒,適瓜代日也。噫,尹來甫三載,上官稱其敏,黎庶享其惠,胥吏服其明。邑民思尹不已,欲仍是堂以志甘棠之愛,何如?余曰:縣階末也,尹秩卑也,然承流宣化,移風易俗,實本于此。今之治縣者,例以督責聚斂為先,期會奔走為急,故狼戾者夤緣以侵漁,庸瑣者依違而取給,名曰牧民,而實為民蠹,求其所謂富之庶之者不可得,況教之哉?劉尹之志,可謂既富之而又有教之志矣。乃志未酬而身殞,哀哉!繼為政者茍能遵其已成而遂其未成,尹雖死無憾也。尹沒矣,民猶念之,于以見尹之得民者厚,民之奉尹者誠,志諸金石,乃邑之光、眾之馨、后之鑒也,云胡不可?田君曰:余所言者尹之績,子所云者尹之志。語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子能言矣,請書之以畀邑人。余曰:諾。1935年《三河縣志》卷15?
作者:劉德濤 回復:0 發表時間:2008-06-13 1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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