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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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蘇省紀委暨南京市紀委:(原文)南京將軍山南麓是沐英家族12代約20位明代功臣墓地,2002年定為江蘇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可是江寧區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未辦報批手續,以搞文化公園為借口,非法將墓地賣給復地朗香開發商。2005年開發商非法改變土地使用性質,造起小別墅群,先后破壞沐瓚、沐朝弼、沐昂、沐晟、沐斌、沐琮、沐澤明及其夫人墓近20座,古墓群遭到空前浩劫,使墓地和山林一片狼跡至今未修復。對于這種非法行為,我們沐氏后人,南京文史專家和新聞界均極其憤慨和痛心。我們沐氏后人為保護省重點文物,保護老祖墳。自2005年至今,上訪達20余次。可是南京市、江寧區有關部門始終對這種違法行為進行掩飾辯護,總是千方百計為開發商說話,說什么如停工開發商損失太大,政府如收回土地補償不起等等。江蘇省文物局今年3月20號下文責其停工和做保護規劃后才被迫停工。可是四個多月過去了,規劃遲遲未做出來,我們沐氏后人和省文物部門還接到開發商的恐嚇電話,情況十分異常。因此,我們一致懷疑南京南京市文物部門和江寧區政府及文物部門很有可能搞權錢交易,接受賄賂,狼狽為奸。今特舉報,萬望查處,從而純潔黨的干部隊伍,樹立正氣,維護國家文物法的尊嚴。此致敬禮!中共江蘇省紀委暨南京市紀委:南京將軍山南麓是明朝開國功臣沐英的家族墓地(將軍山就是因此而命名),此處葬有沐氏家族12代約數十位重要成員的墓地,2002年被定為江蘇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可是江寧區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未辦報批手續,以搞文化公園為借口,非法將墓地賣給復地朗香開發商。2005年開發商非法改變土地使用性質,造起小別墅群,先后破壞沐瓚、沐朝弼、沐昂、沐晟、沐斌、沐琮、沐澤明及其夫人墓近20座,古墓群遭到空前浩劫,使墓地和山林一片狼跡至今未能修復。對于這種非法行為,我們沐氏后人,南京眾多文史專家和新聞界均極其憤慨和痛心。我們沐氏后人為保護省重點文物,保護老祖墳。自2005年至今,上訪達20余次。可是南京市、江寧區有關部門始終對這種違法行為進行掩飾辯護,總是千方百計為開發商說話,說什么如停工開發商損失太大,政府如收回土地補償不起等等。直至江蘇省文物局今年3月20號下文責其停工和做好保護規劃后其才被迫停工。可是四個多月過去了,規劃遲遲未做出來,我們沐氏后人和省文物部門還接到了開發商的恐嚇電話,情況十分異常。因此,我們一致懷疑南京市文物部門和江寧區政府及文物部門很有可能搞權錢交易,接受賄賂,狼狽為奸。今特舉報,萬望查處,從而純潔黨的干部隊伍,樹立正氣,維護國家文物法的尊嚴。此致敬禮!關于要求迅速加強將軍山沐氏古墓群保護的報告(原文)南京市文物局、江寧區政府和文物、博物部門:將軍山沐氏明代古墓群,自2005年以來因開發小別墅,遭到空前浩劫,為此我們沐氏后人上訪達20余次,可是至今未得到圓滿答復,墓地臟亂不堪未得到修復。現在,我們再次提出以下強烈要求:1、要求江寧區堅決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收回已出賣的古墓群所在的尚未造房的一切地塊,退還開發商付給的的買地資金,永遠停止開發,實施原生態保護。2、要求將小別墅前后左右和裸露的古墓全部修復加固,樹立識碑,實施綠化,立保護碑。尤其是沐英墓要實施高級別的維修保護。3、要求迅速制定古墓群保護規劃和建設控制地帶規劃,要擴大保護區范圍,將已發現的和尚未發現的以及可能有墓的地塊全部劃在保護區范圍內,防止遺漏。4、要求建立健全古墓群保護檔案,成立保護組織,聘請文物通訊員。5、要求提升古墓群保護級別,申報為“國保”單位。6、要求建立沐英紀念館(園),從而豐富將軍山景觀內容,加強對古墓群保護。在一個山頭,有同一姓氏古代功臣墓群,全國罕見,將是特色鮮明的人文景觀。沐氏古墓群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其價值意義遠遠高于賣地金錢,這些錢可從別處去賺,古墓一旦毀滅,金錢是買不到的。如果再破壞,法律不允許,人民尤其是沐氏后人感情上是不能容忍的。特此報告,望將你們的指示意見回復我們。此致敬禮!南京市文物局文件寧文物字[2008]147號關于將軍山明代功臣墓地保護問題的答復沐廣飛先生:您好!您關于對將軍山明代功臣墓地的保護問題的建議收悉。將軍山明代功臣墓地自2002年10月被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后,省、市、區各級文物部門都高度重視對該處文物的保護。由于在公布該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之時,只是以區級文物保護單位沐英墓為主體。而該墓地所在地塊已在2001年已經確定為盛唐公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用地。鑒于此,我局為保護該處文物從2002年底就開始與建設單位多次協調保護問題,并于市規劃局初步劃定了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數次召開專家論證會、專題討論會研究該處文物的保護問題。但自2005年之后,又陸續在保護范圍之外發現了沐英家族沐瓚墓、沐昂墓、沐朝弼墓、沐斌墓、梅夫人墓及一處失考墓。在省文物局文件尚未下發前,我局就已經專門委托東南大學做了設計,根據專家會議的意見,現已完成了對沐瓚、沐昂、沐朝弼墓的結構加固和防水處理,并采取回填的方式進行原位保護,其上及周邊的別墅已全部停建。其余墓葬正在制定保護方案,即將實施。為進一步做好將軍山明功臣墓地的保護,2008年5月25日上午,在江寧區文化局會議室,我局又組織召開了“將軍山復地項目”協調會。會議商定,下一步我局將依照法定程序,即刻與規劃部門聯系,在做好最新測點定位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沐英墓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同時對新發現的家族墓葬準備在下一批公布文物保護單位時作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將軍山明代功臣墓地的擴展項目,也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根據《文物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市、縣人民政府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因此,我局劃定的初稿只有上報省文物局審核,并報省政府批準后才能對外公布。對于沐英墓的保護方案我局也將委托有文物保護資質的單位盡快完善編制,經專家論證后,根據《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程序上報省文物局審批后實施,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此復 南 京 市 文 物 局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作者:沐勤榮 回復:0 發表時間:2015-02-14 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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