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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8日 13:40 保客 協作共贏,而非合作共贏,一字之差,區別在哪呢?筆者對二者的不同理解為:協作,以某個單位為主,另一個單位為輔;合作,雙方地位平等。因此,本文標題引申開的意思是,在已經到來的互聯網金融時代,保險公司要想有所作為,就必須以開放的心態,與其他包括互聯網企業在內的合作機構,加強協作,爭取共贏。至于協作中雙方的地位,不是不應該考慮,但順勢而為,更為重要。互聯網金融--一次基因融合之旅2013年被很多業內人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但并不是說互聯網金融業務在2013年才剛剛興起,只是2013年有余額寶之類的標志性事件讓大家第一次對原本所謂概念的“互聯網金融”影響力有了一定的認識,也讓傳統的銀行、保險等傳統金融企業有了一絲不安和焦慮。互聯網的特性是開放、平等、協作、分享、即時性、去中心化、強調用戶體驗。每一個特點都可以舉出對應的商業應用和盈利模式,或者說好的互聯網模式都應該符合以上某些特點。這或許就是我們常說的互聯網基因或密碼,互聯網金融自然也不應該例外。金融與互聯網二者的基因是否可以融合?按照下圖Morgan Stanley的研究觀點,金融服務業在互聯網時代的機會值得期待。現在有一種觀點是金融企業借助互聯網開展業務就是金融互聯網,互聯網企業涉足金融領域就是互聯網金融。這種按照企業性質劃分的方法或許并不準確,個人認為,利用互聯網的獨有模式和特性,無論對金融領域是進行改進優化還是進行顛覆性改造,一切將互聯網基因植入金融產品設計和業務操作的實踐都可以理解為互聯網金融。而金融互聯網應該是互聯網金融的初級階段,這種初級階段的業務特征可歸納如表1所示:當然,最終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僅是互聯網和金融的簡單加總,也不會停留在傳統金融業務的簡單上網階段。而應是依托網絡、移動通訊、云計算等新技術和移動支付、社交網絡、多對多交易等新模式,突破傳統金融概念和貨幣創造模式,提供低成本支付、結算,便捷化投資、融資,精細化信用及風險管理等金融服務,為實體經濟及網絡經濟的各類商業模式創新提供支撐,最終對傳統的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當金融與互聯網基因互相融合、進化之后的結果才是真正的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機會是大家的從上文的觀點出發,可以對目前炒的較火的互聯網金融業務按照“互聯網金融屬性”的強度排一下名次,從強到弱依次為比特幣(基于網絡及加密算法的虛擬貨幣)、虛擬保險(基于互聯網虛擬產品的保險)、P2P平臺(民間借貸的互聯網轉移)、融360搜索(貸款經理的互聯網化)、余額寶及百度[微博]理財(基金模式的互聯網化)、金融電商(基金及保險網銷平臺)、基于互聯網從業者的金融服務(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的金融)。而在這些業務之外,還有一些關注度沒那么高的互聯網金融業務,例如阿里小額貸款(基于阿里平臺數據的信用分析)、銀行信用卡授信貸款(基于個人信用記錄的數據分析),月亮保險(利用互聯網用戶好奇心強,易接受新事物的產品),點名時間(眾籌模式的實踐,可籌人籌錢籌資源)等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各種創新,歸根結底要滿足互聯網時代人們的金融訴求,解決當下傳統金融模式存在的“痛點”,如信息的不對稱和缺少個性化產品等弊端。以上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有互聯網屬性強的,有金融屬性強的,但在目前的階段,金融屬性強的業務模式在盈利能力上略勝一籌,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最終目的是通過技術手段和模式創新為企業帶來更大的競爭優勢和盈利能力,而不是僅停留在概念或趨勢的幻覺中。所以,互聯網金融的階段性是需要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在內的市場參與者認真思考和對待的一個問題。當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相對成熟的是金融互聯網,對于互聯網企業和傳統的金融企業,大家各有優勢和短板,前者的長處在于對互聯網的理解,他們把持了互聯網的入口和用戶;后者的長處在于對金融業務的深刻理解和經驗,是傳統金融客戶的第一聯想。而雙方的優勢又成為對方的劣勢,前者的金融創新或許存在超越階段性的脫韁風險;后者的劣勢,當80、90伴隨互聯網成長的一代選擇與互聯網一起進化時,就會逐步顯現。未來,誰能將兩個長處更好的融合,誰就會在金融互聯網的變革中勝出。當然,面對機會,參與者是平等的,勝出的也不會是某個企業,而是一批企業。協作共贏--保險公司的理性選擇按照本文前面對互聯網金融的理解,傳統的保險行業還處在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和提供保險服務的階段,即處于金融互聯網的初級階段,距離能在“產品”設計之初就融入互聯網基因的階段還有一定的距離。作為融兩類企業基因于一體的眾安保險在這方面走的相對快一些。在這里不妨對目前保險公司的互聯網保險業務做一下梳理。1.最成熟的業務--保險官網直銷包括國壽、人保、平安、泰康等主流的產、壽險公司的官網直銷業務都已經開展了很長時間。該業務的開展的核心平臺是各公司的官方網站,通過互聯網營銷模式,有一定規模和品牌效應的保險公司,官網直銷業務可以取得一定的成績,但前提是玩轉互聯網營銷,將互聯網企業的流量導入。此時,互聯網平臺及互動營銷服務商是協作方,保險公司有絕對的話語權。2.規模型業務--保險網絡分銷這是目前多數同業公司的主要業務平臺,包括淘寶天貓[微博]門店及其他分銷平臺。很多開展互聯網業務保險公司的網絡分銷業務量遠超官網直銷平臺,尤其是中小型公司,這是他們目前互聯網保險業務快速上量的一個重要渠道。2013年淘寶雙十一購物節,當天銷售額破億的十個商家里有兩家是保險公司,也說明了這類業務的能量。但需要注意的是,此類業務話語權更大的,不再是保險公司,京東剛剛進行了基于京東平臺的退貨險保險商招標,此時,保險公司產品提供商的角色更像一個協作者。3.創新型業務--互聯網保險的再嘗試近期由眾安保險推出的“眾樂寶”以及泰康人壽推出的樂業保都屬于相對較新的互聯網保險業務。前者針對的是互聯網商業信用領域,是國內首款網絡保證金保險,可以為淘寶中加入消保協議的賣家履約能力提供保險。后者是為互聯網的創業者們定制的傳統壽險,包括了癌癥、身故保障及誤工津貼、補償。從形態上看,前者是責任險的互聯網化嘗試,互聯網金融屬性更強;后者針對的是互聯網從業人群,是傳統金融保險業務的精準化營銷嘗試。這兩種業務在產品定價等環節已經開始注意互聯網基因的融入,是互聯網保險的又一次微創新,其無疑讓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的合作緊密程度更進了一步。以上三類互聯網保險業務是目前已有的主流業務類型,其他類似互聯網虛擬物品保險、互聯網個性化定制保險等新業務形態暫未列入。單從以上的業務模式中可以看出,在互聯網金融時代,傳統保險公司要逐漸適應從產品研發,渠道銷售,用戶服務一包到底的業務模式向產品提供商或保險綜合服務商等其他角色的轉變。是處于主導還是協作地位,要結合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不同模式而定。互聯網金融進化到最后,一定是個較大的生態圈,需要一條完備的上下游產業鏈進行支撐,無論是互聯網企業還是金融企業或許都無法做到一家獨大,獨霸生態圈。作為傳統的保險公司,需要識別自身在互聯網金融生態圈中的優勢和地位。互聯網保險業務規模做上去了,要看看是不是自己的核心競爭力發揮作用的結果;眼下賠本賺吆喝了,也別急于否定自己,從長遠看,或許這是培養相關生態圈的必然投入。對外,需要適應與眾多潛在對手協作,結成階段性的統一戰線來壯大自己,不能因為傳統思維的禁錮,而對新的發展機遇視而不見。對內,要協調內部部門之間的協作,創新不僅僅是新渠道或電商公司的事情,根據用戶的需求去優化、變革傳統的保險業務和服務流程,需要保險公司內部的自我顛覆。只有識別出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并不斷創新強化,并根據互聯網金融的不同階段,拿捏好自己的業務邊界,懂得協作之道,方能形成共贏之局面。
作者:49.87.168.* 回復:0 發表時間:2015-07-12 06: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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