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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新聞網(wǎng) 2016.02.04南京某微信公號近日發(fā)文稱,1996年“南大碎尸案”已超法定追訴時效,兇手將逍遙法外。公安部隨后辟謠,稱警方將依法追查到底。讓人意外的是,受害者家屬對媒體表示,已從慘案中艱難走出,“20年過去,兇手應(yīng)該有了自己的家庭,不能為懲罰他,又把那個家庭破壞了。如果他內(nèi)心有懺悔、有悔罪,我們寬恕他。”“南大碎尸案”是中國司法史上作案手段最殘忍的案件之一。當(dāng)年,兇手將不滿20歲的刁愛青殺害后,不僅將她的尸體切割成了2000余塊,還把它們煮熟后拋撒各處。刁家人有充分的理由選擇仇恨,但他們的選擇是“放下”;刁家人依然希望有一天能等到真相,但他們也說,即使把兇手槍斃,死者也不能復(fù)活。從媒體報道來看,刁家人選擇寬恕兇手,很可能源于宗教的力量。不管原因為何,這種寬恕都難能可貴。畢竟,在中國人的傳統(tǒng)觀念中,“殺人償命”是最樸素的正義觀。在以往的司法案件中,我們看到的大多是家屬要求嚴懲兇手——在藥家鑫案中,死者家屬代理人張顯為將藥家鑫置于死地,甚至不惜編造謠言、煽動輿論。在刁家人表示寬恕兇手之后,一個值得玩味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了:有些網(wǎng)友對此表示不能接受。有人“腦洞大開”地分析,刁愛青的父親在采訪中說前些天夢到女兒戴著圍巾在做飯,意思是“托夢告訴父親,兇手是學(xué)校食堂或者是飯店的人”;還有人言辭激烈地質(zhì)問刁家人:“你們有什么資格寬恕?是不是收了政府的封口費?”可能在一些圍觀者眼中,刁家人一輩子都應(yīng)該生活在慘案的陰影之中,應(yīng)該傾盡所有去追查真兇,否則就是對死者的背叛。更極端的是,某些貼吧和論壇中的懸案愛好者,多年來像福爾摩斯一樣研究“南大碎尸案”的蛛絲馬跡,甚至言之鑿鑿地說兇手就是南京某高干子弟。或許在他們看來,寬恕兇手就是向腐敗低頭。如何對待兇手,是很多司法案件都會涉及的話題。受害者家屬當(dāng)然可以數(shù)十年為緝兇而奔走,但他們同樣有權(quán)利選擇從痛苦的記憶中走出來。在類似司法案件中,我不太支持一些輿論呼吁原諒兇手,因為只有受害者家屬才能決定是否寬恕。但是,如果受害者家屬已選擇放下,旁觀者唯有尊重,而不是繼續(xù)實施“正義綁架”。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幾個關(guān)于寬恕的故事:2000年,4名蘇北青年在行竊時將德國人普方的一家四口殺害,后被判處死刑,但普方的母親知情后專程趕到南京,希望法院不要判處他們死刑;在2007年弗吉利亞理工大學(xué)槍擊案后,校方建造了33塊悼念碑,其中一塊就屬于兇手趙承熙;在去年美國南卡羅來納州“教堂血案”之后,一些遇難者家屬也在法庭上明確表示寬恕兇手,“不讓仇恨得逞”。在選擇寬恕還是仇恨的問題上,確實能看出不同國家、不同文明的差別。幾年前,學(xué)者熊培云在評論藥家鑫案時說,比死刑更可怕的是社會無寬恕、無對生命之敬畏,為什么要在一具尸體上尋求不可能完成的公正?寬恕比“正義綁架”更可貴,那些質(zhì)問受害者家屬“你們有什么資格選擇寬恕”的人,或許才最可悲。
作者:222.184.8.* 回復(fù):1 發(fā)表時間:2016-05-07 04:35:04
白銀系列奸殺案今日告破,南大碎尸案一定會破,愛青冤魂一定會顯靈!相信國家、相信政府、相信公安部。
作者:刁良勛 發(fā)表時間:2016-08-28 0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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