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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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竦詆王荊公詩幾番垂翅下青霄----科舉考試幾次未中落第。歸指臨川去路遙----回到故鄉臨川的路途遙遠。數畝荒田都賣卻----將數畝薄田都賣掉了(破產了)。要錢進備納青苗----用來向官府繳納青苗費。譯文:數次參加科舉考試,卻次次名落孫山,屢試不中。仕途無望,想回到故鄉臨川,卻路途遙遠,連路費都成問題。早已將幾畝薄田賣掉了,用來繳納官府的青苗費。詩中的主人翁,有饒竦的影子,但不能完全理解為饒竦。饒竦借落弟舉子之口,來攻擊王安石的新政,渲瀉自己懷才不遇,屢試不中的郁悶。王安石執政后,于熙寧二年(1069年)實行青苗法。規定凡州縣各等民戶,在每年夏秋兩收前,可到當地官府低息借貸現錢或糧谷,以補助耕作。這項措施本是為了抑制兼并,在青黃不接的時候救濟百姓,毫無疑問是一項積極的舉措,但實際執行卻出現偏差。地方官員強行讓百姓向官府借貸,而且隨意提高利息,加上額外名目繁多的勒索,利息有的高達35倍之多,比高利貸不知要高多少倍,百姓苦不堪言。本來青苗法是幫助農民耕種的,結果卻使農民為了償還借貸而賣掉了賴以生存的土地,成為了破產者。青苗法被腐敗官員利用,變質為官府輾轉放高利貸,收取利息的苛政,遭到全國上下各方面圍攻。饒竦的這首小詩是圍攻大合唱中的一個小音符,他借助這首小詩出了一點小名。青苗法元祐元年1086年停止執行。“青苗法”具有積極意義,至今仍在使用,只不過說法不同罷了。這本是一項利民富國的舉措,當年卻在執行中出現偏差,被貪官污吏利用,好事變成了壞事,這是王安石變法中的敗筆。青苗法沒錯,錯在腐敗和管理,王安石沒能有效地管理實施過程,治理腐敗。這是歷史留給我們的經驗和教訓。上官仁莊饒有武2014-04-25撰
作者:饒有武 回復:0 發表時間:2020-05-25 2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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