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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問答1問:家譜中有這樣的記載: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兼閩浙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王稅。這是個什么官職?是收稅的小官嗎?答: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兼閩浙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王稅。此人是閩浙總督,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負責閩、浙兩省軍務,及糧餉、鹽課、王稅。兼 ,在這里是同時負責多項事務的意思,不是兼帶、兼職的意思。糧餉,軍隊的口糧和餉銀及地方官員的俸祿。鹽課,指的是政府對食鹽產、銷、運所征的稅。王稅,政府的賦稅。
作者:饒有武 回復:10 發表時間:2020-06-20 13:09:00
▲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這是官銜,這官不小,從一品。▲兼閩浙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王稅------這是職權,負責閩、浙兩省地方軍務,及糧餉、鹽課、王稅,即負責軍務、稅務。上馬管軍,下馬管民,政務、軍務、稅務一把抓,大權獨攬,官大得不得了,權大得不得了。不是小官。
作者:饒有武 發表時間:2020-06-20 13:09:34
擴展閱讀清朝時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總督,加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銜。乾隆以后成為定制,全國設有八個總督:直隸 、兩江、陜甘、閩浙、兩湖(即湖廣)、兩廣、四川、云貴。總督,在清代為地方最高級長官,正二品(若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位在從二品的巡撫之上,管轄一省或多省。各省總督依例均有兼銜,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規定,除授為尚書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總督,俱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是此人的官銜。兵部尚書、右都御史,是兩個附加的官銜。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 ------總督是正官名,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是附加官名。如:湖廣總督兵部尚書,實際是湖廣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前面說的正官名,后面說的附加官名。前面是實的,后面是虛的。
作者:饒有武 發表時間:2020-06-20 13:10:29
之所以加兵部尚書銜,在于提高總督的地位,加大總督的權力,以方便總督更好的節制一方,來負責轄區內的軍民諸政。如果單純的總督不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和加兵部尚書銜的話,是很難節制下屬,很難統領一省軍政的。朝廷為了總督可以更好的節制一方,讓其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是給予相應的監察大權。加兵部尚書銜,則是給予相應的節制軍隊之權,可以節制下面的提督等武官。并不是說讓總督去干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工作。饒有武撰
作者:饒有武 發表時間:2020-06-20 13: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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