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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一詞來源于佛教,法指佛法,相指相貌。法相原指佛陀的相貌和儀態,后來引申為指人的相貌和儀態端莊莊重,有法度。形容人舉止莊重,儀表端莊。 法相一詞最早出現在佛教經典中,用來形容佛陀的相貌和儀態。佛陀的法相被認為是非常莊重端莊的,因為佛陀修行了無數年,內心清凈,外表也反映出他內心的平靜和智慧。后來,這個詞匯被引申為形容人的相貌和儀態端莊莊重。 如來說法,說一切法是因緣所生的,從因緣所生的諸法,開示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盤寂靜的理性。此一切法,如推論觀察它以何為體性,這才有的從法相而歸向唯識了。唯識有其深刻的哲學意義,是在心識為體的立場以說明諸法的因果染凈的。如所見所聞的是否即對象的本質;如色法的質礙性,是否有其實體?不是的!唯識學者從認識論的考察,加上禪心的體驗,以為并無色法(物質)的實性,一切一切都是依心為體性,依心而存在,這樣才成立唯識學。唯識的派別也很多,如依無著、世親等論典的思想說,即以為一切法都是‘以虛妄分別為自性’的。所以,佛說的因緣所生法即是依他起性,此依他起性,唯識學者,即以為心心所法為體。如《辯中邊論》說︰‘虛妄分別有’,世親釋里說虛妄分別為三界心心所法,他并非不說一切法相,而以為一切法都依心識為體的,即真如無為,也就是識的實性。這樣,法相是歸于唯識了。
作者:老刀 回復:0 發表時間:2024-01-06 2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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