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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沈陽今報 特約記者思雨今報訊日前,刁檳被遼足俱樂部掛牌,標價為10萬元。刁檳并沒有像別的球員那樣急著去尋找“下家”,而是選擇“不踢了”,但在掛靴之前,刁檳想從遼足俱樂部要回一筆10萬元的“血汗錢”,這筆錢并不是遼足俱樂部拖欠他的工資,而是他“上交”給遼足的“門檻費”。刁檳2001年進入遼足,曾身披過遼寧隊的24號戰(zhàn)袍,但一直沒有打出什么名堂,徘徊在球隊的邊緣位置,不過刁檳并不認為這是自己實力不濟造成的,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缺乏一個能發(fā)現(xiàn)自己能力的伯樂,更主要的是關系不夠硬”。2004年初,打不上比賽的刁檳被推薦到南京有有隊,但被“退貨”后遼足又把他租借到蘭州的一支乙級球隊。不甘心在乙級聯(lián)賽中混日子的刁檳與遼足商量要歸隊。是年的3月份,遼足競訓部放出話來:“只要拿10萬元的‘進隊費’就可以回遼寧隊”。刁家沒有細細地思索,為了能讓孩子走完這條足球之路,刁家可謂傾其所有。2004年3月6日,刁檳的母親小心翼翼拿著籌措到的9萬元現(xiàn)金來到遼足俱樂部,競訓部的一位官員收下了這筆錢,然后給刁家留下一張相當于收據(jù)的“白條”。第二天,刁檳的母親又湊了1萬元錢送到遼足,交齊了10萬塊錢,但這1萬塊錢據(jù)刁檳的母親說并沒有給開收條,她也沒要。2004年的3月,正如遼足所承諾的那樣,刁檳成了一線隊的成員之一,身穿7號球衣。2004年年底,刁檳再次成為被掛牌的球員之一,他被作價10萬。聽到這一消息,刁檳異常憤怒,他想到要把那10萬塊錢要回來,但此時操作此事的蘇曉東已經(jīng)離開遼足,大股東張曙光和新的領隊周鐵民都明確地答復刁檳:這筆錢不能還。“張曙光是這樣答復我們的,他說,這是你自己的失敗,你交的10萬元錢是保你一年還是保你兩年啊?”“他們分明是通過一種欺騙的手段來向我這樣的球員進行勒索!”刁檳說。據(jù)介紹,這筆錢并沒有落入哪個人的私人腰包,這10萬元錢最后被遼足俱樂部當成在廣西集訓的梯隊的一筆伙食費花了。更讓刁檳難以理解的是自己竟然最后被掛牌,“我根本就沒與遼足俱樂部簽過什么合同,沒有從遼足拿過錢,俱樂部憑什么還要用我來賣錢?”刁檳在此期間曾經(jīng)找到過原遼足俱樂部的領隊蘇曉東,目的也是想要回10萬元錢,蘇給他的答復是回沈陽后算一下細賬,算算刁檳一年在遼足的吃、住、穿要用多少錢。
作者:117.95.23.* 回復:2 發(fā)表時間:2009-08-16 20:57:13
球員刁檳討回十萬元 本報訊(記者鄭小龍)昨天,遼足收到了沈陽市和平區(qū)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法院判遼足返還球員刁檳10萬元人民幣。加之賠償泰瑞克的80萬元、三元的202萬元和奧體的248萬元,遼足最近真是麻煩不斷。被遼足租借到乙級隊的刁檳去年3月曾向俱樂部提出歸隊的想法,當時俱樂部提出,交10萬元費用就可回到一線隊。而后,刁檳交給俱樂部10萬元,但此后并沒得到上場機會。2004年底,刁檳被俱樂部掛牌。上周,和平區(qū)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遼足將10萬元返還刁檳。對此,遼足執(zhí)行董事張曙光昨晚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是背信棄義的做法,當時俱樂部把刁檳掛牌,并標出了10萬元的轉(zhuǎn)會費,本來他的轉(zhuǎn)會費收入可以抵消這10萬元的費用的。但當時他卻提出,標價10萬元的話轉(zhuǎn)會有難度,希望俱樂部同意讓他以零轉(zhuǎn)會費實現(xiàn)轉(zhuǎn)會,并且以不再起訴作為承諾。現(xiàn)在,他轉(zhuǎn)會也成功了,但還是起訴俱樂部了。”文章來源:京華時報 2005-09-12
作者:60.168.26.* 發(fā)表時間:2012-03-11 12:49:14
討要十萬血汗錢 刁檳母親痛斥遼足三宗“罪” SPORTS.SOHU.COM 2005年9月30日04:52 揚子體育報 本報特約記者伍馨報道 討要10萬“血汗錢”的堅辛,讓刁檳的母親于女士心力交瘁。遼足上訴的舉動,更是使她非常憤怒。對于此事的來龍去脈,于女士提出了三點質(zhì)疑。 質(zhì)疑一:職業(yè)球員憑啥交訓練費 俱樂部與刁檳一方最大的分歧在于這筆錢的“名目”。對此,于女士表示:“交這筆錢之前說好是讓刁檳上場的。當時球隊的領隊還跟我說:‘你別看現(xiàn)在交了10萬,等以后踢好了我讓他賺20萬、30萬……’如果沒有這樣的承諾,我能孤注一擲地交給他們那么多錢嗎?”而遼足方面始終強調(diào)這筆費用是刁檳的訓練費和伙食費,對此于女士表示,“國家有關于‘自費球員’的規(guī)定嗎?這不是俱樂部自己定的嗎?連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都問過俱樂部‘肇俊哲需要自己交訓練費嗎?’再說,如果是訓練費的話,當初就應該給我個白紙黑字的材料,跟我說清楚。如果我知道交了這筆錢之后兒子只是個‘自費球員’的話,我說什么也不會交錢的呀。我知道現(xiàn)在說這些都沒有證據(jù),但人應該講良心。” 質(zhì)疑二:未被訓練反而成“助教” 另外,于女士提起刁檳在遼足所受到“不公正”待遇也非常氣憤:“他們說這10萬元是訓練費,但刁檳得到的是什么樣的訓練?他們每次比賽一走,就把訓練計劃扔給刁檳,讓刁檳帶著小隊員練,打客場時是這樣,打主場去車程不到一個小時的撫順,都不帶刁檳去,去年一年主、客場都沒去過。刁檳不但沒被他們訓練,反而還得幫他們訓練小球員。訓練費談何而來?這部分損失誰來補償!上半年是沒進行體測上不了場,可是體測過了之后還是一樣,兒子總是跟我說‘我渾身是勁,不知道往哪使’,我聽了特別心酸,就給領隊打電話,他回應說刁檳練的不用心,我就特地買了個電動車接連數(shù)天去基地看訓練,甚至還帶著棍子,心想他如果不好好訓練就教訓他,他那樣怎么對得起我呢!可是,我連續(xù)去了好多天,看到的卻是另一番場景,人家別的球員練完了,刁檳還在自己加練,別人都去吃飯了,他才滿頭大汗回來……” 質(zhì)疑三:10萬元去向不明 同時,于女士還對這筆錢的去向產(chǎn)生了質(zhì)疑,“這筆錢未必到了俱樂部手中,如果是俱樂部收了,為什么不給我開具收據(jù)?后來有說法說,這筆錢用于球隊去外地集訓的伙食費了,但我覺是這筆錢不是遼足拿去了……”
作者:60.168.26.* 發(fā)表時間:2012-03-11 12: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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